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車輛購置稅辦稅地點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18-11-26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對系統內機構進行了調整,并且在原有車輛購置稅辦稅地點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辦理地點,將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工作擴大至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因此,對《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增加車輛購置稅辦稅地點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1號)中附件內容進行了調整,現將調整后的辦稅地點信息予以公布。
您可以自主選擇本通知附件中的辦稅地點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稅地點一覽表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