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國家稅務總局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表單和填寫說明進行了修訂。
自2020年1月1日起,繳費人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適用本公告。本公告發布的申報表啟用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社會保險費及其他基金規費文書式樣〉的公告》(2015年第9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附件中的SB0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