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公告〔2022〕6號
為加強能源供應保障,推進高質量發展,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對煤炭實施稅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附件:煤炭進口關稅調整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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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煤炭進口關稅調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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