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資〔2023〕130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進一步夯實管理基礎,推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高質量發展,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國有資產報告編報工作暫行辦法》(財資〔2021〕123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管理辦法》(財資〔2017〕3號)等,現就2023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以下簡稱資產年報)編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直接支配國有資產并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統稱行政事業單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全部國有資產情況。
二、編報內容
資產年報由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分析報告三部分組成。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包括單戶表和匯總表。單戶表由各行政事業單位編報,反映本單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存量情況、配置使用處置等管理情況,以及土地、房屋、車輛、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資產情況。匯總表由各單位、各部門、各地方按照財務管理關系逐級匯總編報。
(二)填報說明是對資產年報填報口徑、審核情況、數據差異情況以及其他編報相關情況的說明。
(三)分析報告是按照國有資產報告制度有關要求,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體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重點反映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保障單位履職和促進事業發展情況,以及當前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報送方式
(一)報送時間。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資產年報報送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
(二)報送內容。中央部門以部發文、省級財政部門以財政廳(局)發文的形式向財政部報送資產年報紙質材料,附件包括資產年報匯總表及填報說明、分析報告,并裝訂成冊后加蓋印章。同時,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均報送紙質材料的電子版,以及所有獨立核算單位單戶表和匯總表電子版。涉密單位報送匯總表。
(三)報送途徑。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應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將資產年報電子材料按照財政部統一要求的文件格式報送財政部,加強數據報送管理,確保數據安全、完整、準確。資產年報相關編審資料可以從財政部門戶網站資產管理司頻道(http://zcgls.mof.gov.cn/)“工作通知”欄目中下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根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工作的五年規劃(2023-2027)》,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于2024年聽取和審議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資產年報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提前謀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推進資產年報培訓、編制、審核等各項工作,高質量做好2023年度資產年報編報任務。
(二)夯實管理基礎。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各項管理制度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明確管理責任,落實管理要求,做好清查盤點,規范會計核算,確保資產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加強公共基礎設施類資產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統計數據的比對分析,確保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應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結束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雙軌運行,全面應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開展資產管理工作。
(三)確保數據質量。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數據審核力度,建立健全資產年報與政府部門財務報告、企業決算報告的數據比對、審核機制,保障同口徑數據的銜接和一致性。資產年報中資產、負債、凈資產等主要數據,需經本單位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報部門認可。資產年報中被投資單位名稱與中央部門所屬企業名錄應保持一致。財政部將繼續加強資產年報審核工作,對資產年報編報情況進行通報。地方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開展審核批復工作。
(四)認真撰寫報告。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報送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分析報告,是起草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的重要基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分析報告撰寫工作, 減少一般性報賬,注重用數據反映工作、用數據支撐觀點。要深入總結近五年來,特別是2023年主要工作舉措和取得成效,全面反映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在推進改革、保障單位履職、支持事業發展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講透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有針對性研究提出工作思路和解決辦法。
(五)嚴格保密要求。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將保密要求貫穿資產年報工作全過程,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高度重視上報資產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誰產生,誰定密”的原則,由報送主體確定所報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資產數據不得納入非涉密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凡單位認定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為涉密的信息,應當通過光盤等介質進行離線報送,并準確標注報送介質的密級。
聯系電話:010-61965701,010-61965891(軟件操作)
附件:1.2023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
2.2023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填報說明提綱
3.2023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分析報告提綱
財 政 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