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社〔202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退役軍人事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各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新疆軍區、西藏軍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軍事部:
為進一步規范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烈士褒揚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預算管理相關規定,我們對《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財政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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