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資環〔2024〕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林業和草原局,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中央財政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財政部、國家林草局制定了《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其中,第十一條涉及項目儲備相關規定于下達2025年資金起應用。
附件: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國家林草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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