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閩財會[2019]1號),新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將于今年正式實施,針對新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所帶來的繼續教育的對象、內容、課時等出現的較大調整,為保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銜接順暢,現將2019年我省(不含廈門,下同)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需進行信息采集后參加繼續教育
2019年開始,繼續教育名稱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變更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的對象由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變更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團等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由于參加繼續教育人員及對象發生改變,我省已對原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鑒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記錄需在“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上進行登記,因此,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人員需在完成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礎上才能進行。
二、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時間
根據我省信息采集的進度、繼續教育內容的修訂情況,全省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和面授方式)工作時間統一規定如下:
1.2019年度繼續教育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原《關于2019年度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閩財會[2018]18號)安排的2019年5月1日開始的2019年繼續教育時間作出上述調整)。
2.鑒于會計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的原因,2018年度未完成繼續教育的人員可于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通過網絡繼續教育的方式補參加2018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完成繼續教育后補登記為2018年度的繼續教育)。
3.2020年度繼續教育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項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繼續教育報名方式將于2019年9月1日前另文下發,敬請關注福建省會計信息網發布的相關公告。
福建省財政廳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