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開通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1〕23號),為方便廣大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021年12月27日起全省開通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工作。
二、會計人員跨省調轉實行全程網上辦理,辦理流程如下:
(一)轉出福建
1.申請調轉的會計人員為已在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完成信息采集并入庫的人員。
2.由會計人員在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上提出調轉申請。有工作單位的同步上傳調入地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身份證地址與調入地所屬區域一致的同步上傳身份證;身份證地址與調入地所屬區域不一致的需同步上傳調入地的居住證明材料。
3.會計人員提交調轉申請后可登錄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查看本人提交轉出申請后的審核狀態,如果未通過審核,平臺會提示未通過原因,申請人需按要求補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請。
(二)轉入福建
會計人員可登錄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后六位),如能查看到采集入庫的本人信息說明調轉成功。
(三)除廈門外,會計人員在省內所屬區域調轉不屬于跨省調轉,統一按照會計人員信息變更事項進行辦理,會計人員可登錄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在信息變更“其他信息變更”模塊申報提交。
附件:會計人員申請跨省調轉操作說明
福建省財政廳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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