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有關單位:
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轉發給你們,為做好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按照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
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堅持“人才是第一資源”理念,落實人才強省戰略的重要舉措。指南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分為專業通識知識、專業核心知識、專業拓展知識三個類別共十六個科目,同時,設定初、中、高級不同職稱層級的重點學習內容,符合會計人員成長規律,有利于全面提升繼續教育質量,加快會計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引導廣大會計人員堅持執業操守、完善知識結構、提高專業水平,為福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會計人才保障。
二、抓好責任落實
(一)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地財政部門應嚴格按照指南要求組織實施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加強對本地區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執行指南情況的監督指導,并做好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二)用人單位應保障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嚴格對照指南制定本單位繼續教育培訓方案(包括課程內容、師資、時間、地點等),報所在地財政部門備案后開展。
(三)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應對照指南要求認真制定教學計劃,聘請專家學者或實踐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干擔任師資,開發優質課程資源,并按我省相關規定報所在地財政部門備案。已與“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完成對接的網絡繼續教育機構,應嚴格對照指南中的專業科目、重點學習內容等設置網絡學習課程,并于2023年2月10日前將2023年度課程設置情況報省財政廳會計處備案(相關材料加蓋公章后郵寄至福州市鼓樓區中山路5號省財政廳會計處,聯系電話:0591-87097318),逾期未報送材料或未通過備案的繼續教育機構,不予承接我省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任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凝聚各方力量,推動指南順利實施。同時,督促本地區(本單位)會計人員在“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進行信息采集,按時完成繼續教育。
福建省財政廳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