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廈門市財政局 廈門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廈門市進一步促進企業開拓國內市場若干措施的通知
廈工信規[2023]7號 2023-11-1
各有關單位:
《廈門市進一步促進企業開拓國內市場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稅屋附件:廈門市進一步促進企業開拓國內市場若干措施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廈門市財政局
廈門市商務局
2023年11月1日
廈門市進一步促進企業開拓國內市場若干措施
為鼓勵和引導我市企業開拓國內市場,拓寬企業銷售渠道,增強企業發展的韌性與活力,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打造新發展格局節點城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企業舉辦專場活動
(一)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在本市舉辦工信領域影響力大、帶動效應強的產業或行業年會、峰會。對經報市工信局同意舉辦的活動,給予符合條件的項目按實際會議支出(場租費及市級以上官方媒體宣傳費)最高50%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國家部委及直屬機構、國家級行業協會組織主辦的國際性、國家級、專業類產業展會在廈落地。對經報市政府同意舉辦的展會,補助按照《廈門市進一步促進會議展覽業發展扶持辦法》標準執行,單個項目總額不超過800萬元,并予以協調相關活動保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國內各地舉辦的產品推介會、新品發布會、訂貨會、經銷商大會等開拓市場活動。對參會企業數達30家以上的,單個項目按企業實付場租費用給予最高50%的補助扶持,單家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參加國內展會
(四)鼓勵企業組團參加重要展會。對國家部委、省、市政府要求及工信、商務部門組織本市特色優勢行業、企業參加的重要展會,經列入部門年度計劃項目的,給予參展企業按實際發生展位費給予最高80%的補助,單一展會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支持設立廈門展區集中布展,為企業組團展示提供統一形象宣傳,對展區集中且展位在12個以上的展會,可由相關行業協會統一申請展位進行公共布展,30個展位(含)以下的公共布展費不超過16萬元,超過30個展位的公共布展費不超過20萬元;國家有關部委和省、市政府有特裝要求的按照實際需要安排資金。項目扶持計劃將根據當年度本項目資金預算規模和展會申請情況確定年度扶持展會數量和資金補助比例。(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三、搭建平臺助力企業拓展市場
(五)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在機場、高鐵、地鐵、公交等重點場所開展產品應用、體驗、展示。由工信部門牽頭加大對先進企業、典型做法、先進行業的宣傳力度,提振我市工業企業拓市場、促生產的信心和氛圍,并予以安排資金保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舉辦促進我市企業開拓市場、內外貿一體化發展、區域合作等重要活動項目。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由市工信部門、商務部門在市內外主辦或委托舉辦的重要活動,項目費用按照“一事一議”程序研究確定。(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本措施由市工信、財政、商務等部門按職責負責解釋。市工信、商務部門按職責結合促進本行業產業領域發展實際發布實施細則、申報通知或申報指南,并組織實施,同時每年根據年度預算安排情況進行資金兌現。
本措施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間的相關項目扶持參照本措施執行。實施期間,如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