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已經開始,為提高納稅申報質效,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23年度在廈門市從事生產、經營,或在2023年度中間終止經營的企業,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內,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對于外省市總機構在廈門市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規定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二、申報期限
納稅人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為了充分利用稅務機關提供的申報服務,提高申報效率、保障申報質量,請盡早申報。零申報企業、虧損企業,建議于3月下旬前完成申報;其他企業,建議盡早申報,確保相對充裕的時間接收、處理我局推送的申報錯漏信息。
三、申報資料報送要求
(一)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稅收入、所得和其他應稅項目,或者在減免稅期間,均必須依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二)納稅人發生特殊重組、資產(股權)劃轉、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遞延納稅、政策性搬遷、房地產開發產品計稅成本對象確定或調整、境外稅收抵免等特殊業務時,應按照政策規定在匯算清繳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詳見辦稅指南),方便主管稅務機關對資料進行完整性和邏輯性審核,幫助納稅人準確把握政策,防范稅收風險。
(三)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享受優惠后需要轉請核查的,應于匯算清繳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后續管理資料。
四、留存備查資料要求
納稅人申報資產損失及其他扣除項目、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選擇不征稅收入處理等業務時,應按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五、重點注意事項
(一)盡早報送財務報表。建議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前報送2023年度財務報表。因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1-13行“利潤總額計算”中的項目,應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填報,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報送年度財務報表,有利于納稅人梳理稅會差異,準確計算可享受優惠情況,充分運用風險掃描服務,減少申報錯誤,降低納稅風險。
(二)資格類名單管理。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動漫企業、非營利組織、入庫年度為2023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等資格類企業,系統嵌入名單,若對名單有疑義的,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務必確認符合相關政策條件,避免錯誤填報產生后續影響。
(三)高新優惠享受。2023年底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納稅人,第四季度申報時未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或其他稅率類優惠的,應先更正2023年第四季度申報表。
(四)分支機構申報。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經營情況應并入企業總機構,由企業總機構匯總計算應納稅款,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五)匯總納稅企業備案。納稅人若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且申報年度(按稅款所屬期)匯算清繳為小型微利企業的,申報下一年度分支機構不就地預繳,納稅人及其二級分支機構需至稅務機關修改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備案信息。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備案信息不一致的,需及時修改備案信息。
(六)風險提示服務。電子稅務局提供“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功能,納稅人可在申報表審核成功后,正式提交申報前使用該功能進行掃描。系統會將可能存在的填報問題分類匯總反饋給納稅人。納稅人應及時分析風險提示服務反饋的疑點提示,確屬申報錯誤的應主動修改申報表,提高申報質量,降低申報風險。
(七)申報與繳稅相分離。納稅人申報成功后,不需立即繳納稅款,在5月31日之前,在電子稅務局左側菜單欄“稅費繳納——清繳稅款”進行開票繳款即可。
(八)及時辦理退稅。納稅人年度匯算清繳后產生應退稅款的,系統會在申報成功后,自動生成退稅提示,并提供退稅申請的鏈接,納稅人點擊鏈接后即可跳轉至無紙化退稅申請界面;未即時申請退稅的,系統自動發送通知,后續將推送提醒確認信息,符合智能審核退稅條件的,系統自動比對,即時辦結。
(九)申報錯誤更正。匯算清繳期內,納稅人發現申報數據有誤,可隨時更正申報。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報表的,應從更正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報表。未按要求更正申報的,將對納稅人歷年虧損、捐贈支出等以前年度結轉數據產生影響,導致納稅人申報錯誤。
六、申報表注意事項
(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103資產總額”平均值的計算公式中資產總額期初、期末值應與財務報表“資產總額”期初、期末值一致。
(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104從業人數”若與季度預繳申報表填報的全年從業人數平均值不一致,且導致小型微利企業標志發生改變的,應先更正第四季度預繳申報表。
(三)《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108采用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2019年版)”,選擇“是”的納稅人,根據《利潤表》對應項目填列“營業利潤”,不執行“營業利潤”行次計算規則。
(四)納稅人發生政策性搬遷事項,從搬遷年度次年起,至搬遷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為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年度,從法定虧損結轉彌補年限中減除。《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的“216發生政策性搬遷且停止生產經營無所得年度”應為“是”。
(五)一般情況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A100000)第1行“營業收入”與第11行“營業外收入”的合計數,應大于當年度增值稅申報年度累計銷售收入。
(六)一般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A100000)第1行“營業收入”應大于或等于《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第27行“銷售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確認的銷售收入”金額。
(七)一般情況下,《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行第1列“工資薪金支出-賬載金額”不應為0。
(八)一般情況下,若《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第19行“研究費用”大于0,則《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第26行“(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填寫A107012)”或第27行“(二)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填寫A107012)”或第28行“(三)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加計扣除(加計扣除比例____%)”應大于0。
(九)一般情況下,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應將合伙企業當年度分配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填入《納稅調整明細表》第41行“(五)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十)納稅人只要發生資產折舊、攤銷等事項,無論是否納稅調整,均須填報《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
(十一)所有納稅人都必須填報《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彌補虧損表中的以前年度虧損數由系統自動帶出,納稅人對第8列“當年待彌補虧損額”有疑義的,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十二)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納稅人應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通過填報A1070**系列表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十三)不論是否享受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有效期內的納稅人均需填報《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