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24年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行為暨任職資格自查工作的通知,自查范圍,截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執業許可的事務所及其所屬的全體注冊會計師。
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注冊會計師行業“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財會辦〔2024〕9號)、《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24年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會協〔2024〕12號)、《福建省財政廳開展2024年注冊會計師行業“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我會決定在全省會計師事務所(含分所,以下簡稱事務所)開展2024年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行為暨任職資格自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圍
截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執業許可的事務所及其所屬的全體注冊會計師。
二、自查內容
(一)掛名執業行為自查內容主要包括:本所是否存在注冊會計師將資格掛靠在會計師事務所但并不實際執業,以及注冊會計師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等行為;
(二)任職資格自查內容主要包括:本所是否存在已離職、受到刑事處罰、已去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注冊會計師。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
各事務所應當充分認識自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認真組織開展本事務所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行為暨任職資格自查,促進事務所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如實報告自查情況
請各事務所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并如實填寫自查報告表(詳見附件),加蓋事務所公章后于2024年4月28日前將掃描件發送至省注協郵箱(zcb@fjicpa.org.cn)。經自查不存在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或不具備任職資格等問題的事務所,也應當報送自查報告表。對于本所存在以上情形的注冊會計師,未主動在自查期間向省注協如實報告的,經查實,省注協將依法對相關注冊會計師予以撤(注)銷注冊,同時將事務所不誠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如存在以上情形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注銷注冊手續(辦理程序詳見省注協網站——“辦事須知”欄目——《福建注協注冊會計師注銷注冊指南》)。
歡迎行業及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行為和任職資格情況進行監督。
舉報電話:0591-87097011、87097006
舉報郵箱:zcb@fjicpa.org.cn。
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35號,省財政廳直屬單位辦公樓6層,注冊及信息管理部
附件: 2024年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行為暨任職資格自查報告表
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