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閩建房[2024]14號 2024-9-30
各設區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消費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用好城市調控自主權。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購、限售、限價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已取消的要全面落實到位,未取消的要抓緊評估、應調盡調。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支持各地根據多孩家庭、租賃住房等實際,優化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二、落實個人住房貸款政策。10月1日起,全省九市一區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統一由25%下調至15%,不再區分首套和二套住房。落實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在10月31日前統一對符合條件的存量房貸利率實施批量調整,鼓勵省內法人銀行盡快落實政策、提前完成批量調整工作。
三、加大住房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對擁有1套住房并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20%。支持有條件的城市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15%。靈活就業人員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促進房地產市場交易。鼓勵各地在國慶期間舉辦房展會,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發放購房補貼,引導房地產企業、裝修裝飾公司開展線上線下營銷讓利,支持工業園區、企事業單位等以團購方式組織職工購買住房,鼓勵房地產企業給予團購優惠。支持各地探索實施商品住房“以舊換新”、“以小換大”,有效釋放存量改善性需求。支持有需求的城市購買符合相應條件的存量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加大房地產市場正向宣傳引導,精準解讀最新政策,穩定市場預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