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甘肅省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工信發[2023]75號 2023-3-14
各市州、蘭州新區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省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根據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業函〔2023〕4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23〕12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幫扶力度,全力推動穩增長穩預期,著力促進中小微企業調結構強能力,現將《甘肅省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3年3月14日
甘肅省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幫扶力度,全力推動穩增長穩預期,著力促進中小微企業調結構強能力,根據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業函〔2023〕4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23〕12號)精神,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進一步推動穩增長穩預期
(一)強化政策落實和支持力度。統籌使用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數據信息產業發展資金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深入落實減稅降費、穩崗返還等政策,切實推動已出臺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結合實際優化調整2022年底到期的階段性政策。落實企業吸納就業稅費支持政策、社保補貼政策等,支持市場主體穩定經營。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支持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持續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減征“六稅兩費”、減征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等稅費支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等部門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強中小微企業運行監測。強化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密切關注和跟蹤分析重點中小企業發展趨勢,及時掌握中小微企業面臨的困難問題,進一步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細化落實穩增長目標任務,認真落實各項助企紓困政策措施,幫助解決企業面臨的困難問題。加強規上中小企業運行調度,強化生產要素保障,拓展挖潛增利空間,加大幫扶支持力度,建立包抓聯企業制度,建立推行“白名單”和“六必訪”制度。堅持“應統盡統、應報盡報”原則,精準幫扶企業“規下轉規上”,完善企業“規下轉規上”培育庫,加強入庫企業分類指導和精準服務,2023年力爭新增入規企業300戶以上。(省統計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實施金融“四大工程”,暢通經濟循環,激發市場活力,促進金融資源向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行業傾斜,進一步提振企業發展信心。用好支小再貸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科技創新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幫助中小微企業緩解資金壓力。持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投放力度,重點增加對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推廣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推動金融機構健全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會貸長效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繼續增量擴面。力爭2023年信貸投放不低于上年水平,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小微企業新增首貸戶數量高于上年。2023年新增中小企業貸款800億元左右。(省金融監管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產業鏈上中小微企業融資。圍繞助力打造3個產業集聚帶、7個千億級產業集群,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中長期貸款、信用貸款規模,重點支持提升傳統優勢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高新技術產業。推廣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發揮產業鏈鏈主企業作用,大力發展上下游中小微企業供應鏈融資,實現自身優質信用與上下游企業共享。選擇具備條件的重點產業鏈、特色產業集群主導產業鏈,開展“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政銀企對接活動。深化產融對接和信息共享,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制定專門授信方案,高效服務鏈上中小微企業,促進產業與金融良性循環。(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金融監管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有效擴大市場需求。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參與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承擔國家及省上重大科技戰略任務。貨物、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提高至10%ℴ20%,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加快消費提檔擴需,組織開展各類促銷活動。落實擴大汽車、綠色智能家電消費以及綠色建材、新能源汽車下鄉等促消費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原材料“三品”行動,推動全省原材料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發揮展會和平臺對接作用,組織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展會,為中小企業搭建產品、技術展示平臺,擴大品牌知名度。引導實體企業加大與電商平臺合作力度,推動直播帶貨、社交電商、即時銷售等應用,開展線上線下融合、優惠服務同步等系列活動。鼓勵大型企業和平臺機構發布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采購清單,開展跨境撮合活動,推動跨境電商發展,幫助企業抓訂單、拓市場,創造更多商機。(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住建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國資委、省貿促會、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穩價。推動建立健全原材料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供需對接機制,促進產業鏈上下游銜接聯動,保障鏈上中小微企業原材料需求。梳理龍頭企業及其產業鏈上下游核心配套企業名單,疏通產業鏈供應鏈運轉中梗阻環節,及時協調解決共性問題和特性問題。加強原糧、鋼材、有色金屬、煤炭、農業生產資料等大宗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密切關注和監測大宗原材料價格波動和市場供需情況。強化大宗商品期現貨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定期向社會發布大宗商品價格動態,正確引導市場預期。(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甘肅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公共服務供給和輿論宣傳引導。健全省、市、縣三級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揮社會化公共服務機構作用。深入推進“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和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組織和匯聚各類優質服務資源進企業、進園區、進集群,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加優質、精準的政策宣傳解讀、咨詢、培訓和技術等服務。充分發揮甘肅省數字政府“不來即享”服務系統及“中小企助查APP”等政策服務數字化平臺作用,加強政策精準推送和匹配服務,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曉率、惠及率和滿意率。加強先進典型宣傳,深入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形成有利于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省工信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人社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監管局、省委宣傳部、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旅游廳、省大數據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合法權益保護。強化落實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有關法律制度,依法保護產權和知識產權。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業賬款信息披露制度,強化監管,加強投訴處理,督促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司法廳、省政府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著力促進中小微企業調結構強能力
(九)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實施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行動,加強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加快構建涵蓋創新型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完善企業培育庫,加強動態管理。整合各類服務資源,完善服務專員工作機制,支持創新專屬服務產品,開展個性化、訂單式服務,“一企一策”精準培育,著力提升培育質效。積極爭取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對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戶獎勵30萬元,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每戶再獎勵50萬元。力爭2023年全省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000家,新培育認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60戶以上。(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深入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開展大型企業攜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接活動,引導大型企業面向中小企業發布采購需求,制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技術產品產品或服務目錄,鼓勵大型企業開展供應鏈配套對接,促進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深化拓展供應鏈合作關系。分行業分地區開展大中小企業供需對接活動,著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發揮大型企業龍頭帶動作用,幫助配套中小企業改進提升工藝流程、質量管理、產品可靠性等,通過股權投資、資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帶動中小企業深度融入產業鏈。推動中小微商貿企業創特色、創品質、創品牌,促進商貿企業以大帶小、協同發展。(省工信廳、省政府國資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搭建創新成果轉化平臺,解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需求,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評價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升中小微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大創新平臺培育建設力度,發揮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產業創新、技術創新、標準創新平臺作用,支持中小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單位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新技術推廣等服務。推動大型企業、中小企業聯合高校院所等組建一批大中小企業融通、產學研用協同的創新聯合體,鼓勵承接科技重大項目,加強共性技術研發。(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政府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引導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深入實施數字化賦能中小企業專項行動,大力推動中小企業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推進“互聯網+制造”轉型,積極構建數字化管理、平臺化設計、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等新業態新模式。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培育推廣一批符合中小企業需求的數字化平臺、產品和服務,提升中小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環節的數字化、信息化應用水平。推動工業互聯網平臺進園區、進集群、進企業。鼓勵大企業建云建平臺,中小微企業用云用平臺,云上獲取資源和應用服務。助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云率達到95%以上,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升中小企業質量標準品牌水平。實施質量標準品牌賦值中小企業專項行動,開展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程,持續推進“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等活動,提高中小企業質量工程技術能力和質量管理能力。支持中小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內外標準編制,推廣運用先進標準,提升中小企業標準化能力。為中小企業提供品牌創建與培育、咨詢評估、品牌保護等服務,充分發揮商標品牌指導站服務中小企業作用,提高中小企業品牌建設能力。(省市場監管局、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深入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推廣實施《專利導航指南》系列國家標準,持續加強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能力。鼓勵中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支持企業開展高價值專利轉化和運用,為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業搭建對接平臺,暢通技術要素流轉渠道,推動專利技術轉化運用。加大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加強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裁決、調解和仲裁工作,開展維權援助公益服務。(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五)加大人才興企支持力度。開展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培訓,優化中小企業職稱評審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備案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精準實施科技人才激勵政策,完善科技人才培養引進機制,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力度。建立中小企業志愿服務機制,開展志愿服務專家進企業活動,為中小企業“送服務、送技術、送管理”,引導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促進人才供需對接,實施“校企雙聘”制度,遴選一批專家教授擔任專精特新企業技術、管理導師,為企業提供咨詢指導等服務,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政府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大對優質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支持。支持有意愿、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行上市,加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進程。優化充實上市掛牌后備資源庫,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為掌握產業關鍵技術攻關的優質中小企業量身定做金融服務方案。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等優質中小企業在甘肅股權交易中心非公開發行股票或可轉債進行融資。發揮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的政策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創新。(甘肅證監局、甘肅銀保監局、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政府國資委、省金控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促進特色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推進落實《甘肅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實施細則》,各地區結合資源稟賦和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本地區集群發展規劃,構建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梯度培育體系,壯大集群主導產業,促進集群內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支持集群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加強集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圍繞產業鏈培育認定一批具有區域競爭力和引領產業升級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激發縣域經濟發展活力。組織服務機構、行業專家進集群開展咨詢診斷服務活動,打通產業鏈上下游生產資源與優質服務資源渠道,提升集群服務能力。(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政府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各級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建立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凝聚工作合力,積極采取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幫助中小微企業穩定發展預期、增強發展信心,共同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微企業面臨困難和問題的調研,扎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省促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