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3]94號 2023-11-26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行政執法工作決策部署,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國辦發〔2023〕27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為目標,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法為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注重實效、堅持統籌協調,著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問責,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到2025年底,全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工作體系、隊伍素質、監督機制和能力、信息化數字化水平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顯著提高,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大幅上升。
二、重點任務及主要措施
(一)立足實際,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1.加強政治能力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用習近平法治思想蘊含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解決行政執法領域實際問題,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加強基層行政執法單位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推進行政執法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持續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養和本領。
2.明晰執法培訓責任。省司法廳要加強對全省行政執法培訓的統籌指導和監督考核,組織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培訓,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本級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省級行政執法部門統籌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每年制定本系統專門業務培訓計劃,督促指導下級行政執法機關的業務培訓。各地各部門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
3.健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機制。認真落實《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辦法(試行)》,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常態化培訓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初任、任職、在職培訓及專門業務培訓,著力提升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掌握運用法律法規和規范執法、文明執法、應急處突等能力。
4.加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的省級主管部門,每年組織本系統開展模擬訓練、比武練兵等執法技能實訓活動。縣級以上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要將鄉鎮、街道綜合執法人員納入業務培訓范圍,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業務培訓。
5.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行政執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推進示范創建活動。
(二)標本兼治,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6.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督行動。省級行政執法部門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清單,對照清單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24年,由省司法廳牽頭,組織各市(州)和相關部門對全省專項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監督,并將專項監督情況報告省政府。
7.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修改、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省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研究制定本行政執法領域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加強對基準適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市(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負責制定本級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執法事項的行政裁量權基準。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對上級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予以合理細化量化。2023年底前,全省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
8.健全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嚴格行政執法程序,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要求,依法準確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執法文書制作和執法案卷歸檔管理;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根據市場經營主體信用狀況探索建立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完善聯合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動監管信息共享互認。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并定期向本級司法行政機關報送監管情況。
9.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健全完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制度,持續推行行政柔性執法,落實行政處罰“首違不罰”規定和“兩輕一免”清單制度。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督促引導受處罰企業加強合規管理、及時整改違法問題。推動全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舉報平臺實質化運行,完善涉民營企業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權益。
(三)深化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0.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履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法治協調職責,督促指導本級行政執法機關在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事項清理工作,對雖有法定依據但近五年未發生的、極少發生且沒有實施必要的、交叉重復的等行政執法事項按規定程序進行清理,提出擬取消、調整或者暫停實施的意見,按規定程序處理。
11.規范鄉鎮(街道)執法賦權。省司法廳要加強對賦權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的法制審核,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分區域、分類別依法完善賦權事項指導目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完善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制度,2024年底前要對已下放鄉鎮(街道)的行政執法事項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予以調整。各地要積極推進鄉鎮(街道)行政執法規范化試點建設。
12.完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作機制,省級行政執法部門每年年初提出聯合執法需求報省司法廳,由省司法廳匯總發布年度聯合執法計劃,推進跨部門、跨區城、跨層級聯合執法。做好行政執法管轄、法律適用等爭議協調工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依規依紀依法移送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
(四)綜合施策,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13.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立法進度,適時修訂《甘肅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甘肅省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制度,規范做好行政執法年度報告、案件統計、案卷評查、案例指導等工作。
14.推進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化建設。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本級行政執法機關和下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上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強化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監督。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制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方案,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15.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多元化建設。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和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的機構,要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強化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經常性監督和業務指導。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專項監督調查處理機制,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和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事)件,以及監察建議、司法建議、檢察建議等開展專項監督。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行政復議監督銜接協作機制,組織開展被糾錯執法案卷專項評查,加強對執法共性問題的源頭治理和整體預防。拓寬監督渠道,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法治化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舉報平臺等信息共享機制。落實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
(五)數字賦能,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科技保障體系。
16.加強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將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納入數字政府一體化建設,加快推進甘肅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和推廣使用。按照國家部署,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集約化建設和部署應用。探索建設行政執法協調監督中心,以數字化賦能實現執法信息網上收集、執法活動精準監督、執法資源實時調度、執法數據綜合分析利用。
17.加快行政執法數據互聯互通。對照全國統一的行政執法數據標準,依托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快推進甘肅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與“互聯網+監管”系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雙隨機、一公開”系統、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及各地各部門業務系統執法數據的互聯互通。
(六)突出重點,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
18.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行政執法機構所承擔的執法職責和工作任務,合理配備行政執法力量,加強行政執法機構隊伍梯隊建設。按照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要求,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加強行政執法機構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隊伍建設。整合行政執法機關法制審核力量,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協作機制。
19.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權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盡職免責機制。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工資待遇政策,強化職業保障,依法為基層一線行政執法人員辦理保險。做好行政執法人員心理咨詢服務和危機干預工作。
20.加大財政支持保障力度。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裝備配備費用納入本級預算。加大行政執法經費投入力度,切實滿足行政執法工作需要。各級財政部門要對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實施方案》的組織實施,及時將組織實施情況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管理、大數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參加的工作會商機制,加強對組織實施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共性問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組建工作專班,推動《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二)細化落實舉措。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具體工作舉措,明確組織領導機制、責任分工、推進措施、落實保障機制、宣傳培訓等具體內容。同步建立工作臺賬,逐項分解任務,細化實化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實行清單化管理。省司法廳要加強對各地工作舉措和臺賬制定工作的檢查指導。各市(州)及所轄各縣(區、市)將工作舉措、臺賬及聯絡員名單于2023年12月20日前報省司法廳。
(三)推進宣傳交流。各地各部門要將《行動計劃》和《實施方案》列為各級各類行政執法培訓內容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必修課程,采取多種形式促使行政執法人員熟悉掌握目標原則、具體任務、時間節點,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主動性、積極性。要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總結推廣基層先進經驗和先進事跡,進一步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四)強化督促落實。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督辦問責。要將組織實施情況納入法治建設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法治督察工作計劃,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設考評綜合評價重要依據。省司法廳要切實擔負起牽頭抓總的責任,建立健全跟蹤督辦、調度分析、工作通報等制度,對組織實施不力的采取函告提醒、通報等措施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工作嚴重滯后、責任不落實的市(州)、部門及人員,提請有管理權限的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