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有關文件的通知
甘政發〔2024〕45號 2024-08-15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為規范招商引資行為,促進招商引資高質量發展,省政府決定對不適應形勢任務發展變化、已被新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涵蓋替代的《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園區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21〕39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關于大力支持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辦發〔2020〕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甘政辦發〔2021〕14號)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文件失效后的銜接工作,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防止出現政策“空檔”。要結合實際做好本地區本部門的相關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