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2024年度全省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差額補繳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通告2024年第4號 2024-10-25
根據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統計局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公布2024年甘肅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統計數據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67號)規定,我省2024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為4317元。現就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調整后,未按最低標準足額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有關差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事項通告如下:
一、補繳人員范圍
2024年1至10月期間,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繳費基數低于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4317元的人員。不包括期間已辦理退休、社保關系跨省轉移接續,以及死亡人員。
二、補繳費款屬期
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補繳費款所屬期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補繳截止時間
2024年度全省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差額補繳工作集中辦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辦理。
四、繳費辦理
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未申報繳納當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低于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4317元,按原申報繳費方式,通過代收銀行柜面選檔繳費;公告發布之前,已經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繳費基數低于繳費基數下限標準4317元的靈活就業人員,按原申報繳費方式,通過代收銀行柜面確認新繳費基數繳費;補繳期間,需辦理跨省社保關系轉移、退休的靈活就業人員,需先在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核查、辦理歷年繳費基數下限調整后差額補繳核定業務,再持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核定單據到開通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業務的銀行網點繳費。
五、繳費渠道
工商銀行、郵儲銀行、甘肅銀行、蘭州銀行全省范圍內營業網點。
六、注意事項
(一)請繳費人合理安排繳費時間,于補繳截止之前完成繳費,避免影響個人權益。
(二)請繳費人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各辦稅服務廳通知通告。如有疑問,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