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納稅人,這部分納稅人無需退補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類是對年度取得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
第三類是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的納稅人,如其不申請匯算退稅,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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