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直各預算單位,市屬各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建立會計人員信用信息系統,更好服務會計人員,根據財政部《關于做好省級會計人員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8〕28號)及《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冀財會〔2019〕19號)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目標
按照財政部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與全國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對接的要求,實現全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變更、調轉、繼續教育登記、信息查詢服務“零見面”,“讓數據多跑路,讓服務對象少跑腿”,進一步提升會計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 信息采集對象
在滄州市行政區域內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會計人員包括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
(一)出納;
(二)稽核;
(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四)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五)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
(六)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七)會計監督;
(八)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九)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三、 信息采集原則
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綜合管理、統籌協調等工作。各縣(市、區)財政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審核確認工作。
采集對象按以下原則選擇地區進行信息采集:
(一)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按工作單位級次、所在地的行政區劃進行采集,即:市直單位選擇市直進行采集,其他單位選擇所在地行政區劃進行采集;
(二)未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按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區劃進行采集;
(三)在校學生按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劃進行采集。
四、 信息采集時間
集中采集階段為2019 年4 月15 日至6 月15 日。集中采集結束后,新增會計人員可繼續注冊登錄填報個人信息。
五、 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會計人員在線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無需會計人員到現場辦理。具體流程為:
(一)會計人員登錄 “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http://rygl.hebcz.cn/)進行注冊登錄、信息填報、材料上傳、確認提交;
(二)所屬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六、 信息采集材料
(一)個人近期白底證件照(尺寸像素295 *413,格式為jpg/jpeg,大于10KB小于20KB);
(二)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格式為jpg/jpeg,小于200KB);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或照片(格式為jpg/jpeg,小于200KB);
(四)最高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掃描件或照片(格式為jpg/jpeg,小于200KB);
(五)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掃描件或照片(需單位蓋章,格式為jpg/jpeg,小于200KB);
(六)在校學生證明掃描件或照片(如:學生證等,格式為jpg/jpeg,小于200KB);
(七)真實性承諾書掃描件或照片(需本人手寫簽名,格式為jpg/jpeg,小于200KB)。
七、 其他要求
(一)會計人員填寫的信息,是按全國會計人員管理要求所列示的基本信息,請填寫時務必真實、準確、有效。信息采集完畢后,如有個人信息發生變化的,請及時登錄系統進行更新,以免影響辦理會計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師評審、會計人才選拔、繼續教育和誠信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做好政策宣傳、認真審核確認,保證信息采集工作順利完成。
(三)用人單位應履行主體責任,指導、督促會計人員及時、準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完成本單位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