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時間為4月20日至6月30日。
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按照省財政廳 《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魯財會 (2019) 14號)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對象
濟寧市內的會計人員, 具體包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指從事下列具體工作的人員:
(一)出納;
(二)稽核;
(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四)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五)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
(六)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七)會計監督;
(八)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九)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采集時間
集中采集階段: 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長期采集階段:集中采集階段后新增會計人員應在從事會計工作1個月內進行信息采集。
會計人員應根據個人信息變化情況,及時登錄系統對個人信息進行更新,省財政廳將對連續3年個人信息(包括繼續教育)未更新的人員進行清理。
三、采集方式和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會計人員網上填報本人信息、上傳相關資料和財政部門審核確認的方式。
(一)會計人員登陸濟寧市財政局網站會計信息網欄目(http://jicz. jining. gov.cn/)或直接登陸山東省財政廳網站(http://czt. shandong. gov. cn/),點擊右下角“山東會計管理”專題頁面,進入“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入口,根據說明和提示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
(二)信息采集遵循屬地化原則,會計人員在工作單位所在地采集信息,必須正確選擇屬地(縣市區),否則信息不予確認;沒有工作單位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持證人員可在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采集信息。
(三)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人員登陸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管理端,根據申報人員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
(四) 會計人員應及時登錄系統,關注信息審核情況,對于財政部門審核未通過的,需根據系統提示的原因進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報。
四、其他要求
(一)信息采集內容是按照全國會計人員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繼續教育學習、會計類培訓報名、會計人才選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檢索和核查,實現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和繼續教育等“零跑腿”服務。
(二)各縣(市、區)財政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廣泛發動宣傳,讓廣大會計人員充分了解信息采集的重要性,確保我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順利完成。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通過信息采集工作掌握和分析會計隊伍現狀,制定有針對性工作措施,不斷提高為會計人員服務的水平和會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