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高級會計師考務安排
1.1月31日前,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20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
2.3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20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3月10日至31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的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及繳費系統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報名開始時間,考試報名及繳費統一在3月31日24時截止。
3.8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
4.9月5日至7日組織中、高級資格考試。
5.9月1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會議,部署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2020年繼續在全國實行網上評卷,開展中、高級資格考試集中網上評卷的試點工作。
6.9月3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上報數據統計匯總表與評卷工作的書面報告。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應注意排查雷同試卷,特別是對“同對同錯率”較高的試卷,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確屬雷同試卷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7.10月17日前,完成評卷質量抽查驗收工作,下發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2020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8.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9.11月3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20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二、2020年高級會計師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