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會評審基本流程
1.個人申報。
2.資料審核。
3.繳納評審費用。
4.參加答辯(各省有差異,并非全國統一規定)。
5.“評審組”初評。
6.“高評委”表決。
7.高會初評通過人員結果公示。
8.公示結束,無異議,通知領取《高會證書》及《評審資料》、通過人員的《評審資料》應由單位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申報范圍
1.在本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會計專業技術人才。
2.在本省就業的港澳臺會計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住證或我省頒發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外籍會計專業技術人才。
3.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含返聘在崗)不得申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