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號)要求,為確保2024年度全省會計高級職稱(含正高級和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申報人員及有關要求
(一)申報人員
我省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中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含已達退休年齡但按規(guī)定辦理了延退手續(xù)仍在職在崗的專技人員)可申報參評會計高級職稱。
在職在崗,指申報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職且在該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且近1年內在單位財務會計崗位上從事過財務會計工作(在崗)。
(二)特殊人才申報條件
通過考試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后,在會計師事務所連續(xù)執(zhí)業(yè)3年以上或在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及社會組織中連續(xù)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按照職稱評審相關要求和程序參加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
入選全國高端會計人才(或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yǎng)計劃,學習期滿考核合格,獲得畢業(yè)證書,可不受學歷資歷、專業(yè)理論知識、工作業(yè)績成果限制,直接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
入選我省財會金融人才項目(或省會計領軍人才培養(yǎng)項目),學習期滿考核合格,獲得畢業(yè)證書,可免于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按照職稱評審相關要求和程序參加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
(三)年度考核等要求
申報人累計所需資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應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由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議,可在量化評審環(huán)節(jié)賦予評價權重進行量化加減分,也可作為“一票否決”的評議內容。
因涉嫌經(jīng)濟或其它重大問題正在立案審查尚未結案,或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刑事處罰期間的,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涉及職稱申報晉升的,執(zhí)行《關于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zhí)行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湘紀發(fā)〔2022〕3號)相關規(guī)定。
二、接收申報材料安排
參評人員屬市州的,由市州人社部門報送材料及信息;屬省直單位的,由本單位或主管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報送材料及信息;屬省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代理的,由省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報送材料及信息。我辦不接受參評人員自行申報。
經(jīng)中央人事(職改)主管部門或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同意委托函,并由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同意后,中央在湘單位和外省專業(yè)技術人才可參加我省會計高級職稱評審。
各市州人社部門,有關省直主管部門(各委、廳、局)、省屬企業(yè)、省屬高校、省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及中央在湘單位向我辦集中報送參評材料時間為2024年9月29日至30日。
市(州)、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會提前收取所屬單位申報人員材料,請申報人員密切關注本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本單位發(fā)布的通知,提前整理并報送參評材料。
2024年度全省會計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啟用網(wǎng)上申報評審系統(tǒng),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以現(xiàn)場提交紙質參評材料為主。
網(wǎng)上申報途徑如下:
申報人點擊進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務網(wǎng)上服務大廳個人網(wǎng)廳,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眾號或電子社保卡掃碼登錄,選擇“首頁-人才人事-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評審-職稱申報”;或登錄“智慧人社”APP,選擇“人才人事-職稱申報”,按照《職稱網(wǎng)上申報評審操作指南(個人)》(附件1)進行申報。涉密材料信息嚴禁網(wǎng)上填寫提交。
用人單位、省直廳局(省屬高校、企業(yè))點擊進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務網(wǎng)上服務大廳單位網(wǎng)廳,使用智慧人社APP、CA電子證書或電子社保卡掃碼登錄,按照《職稱網(wǎng)上申報評審操作指南(單位)》(附件2)完成材料初審、形式審查等工作。
紙質材料提交流程與往年一致,有關評審表格見附件3。現(xiàn)場提交材料時,各有關單位須同時將《高級職稱評審職數(shù)申報專業(yè)備案表》(僅限事業(yè)單位)和《參評人員花名冊》報我辦。
職稱評審費用按照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tǒng)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發(fā)改價費規(guī)〔2023〕284號)要求收取,繳費方式待省人社廳統(tǒng)一部署后,另行通知。
三、申報材料及內容、裝訂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
根據(jù)有關政策,論文(專著)、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情況不作為我省會計高級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但均設置了相關量分,如有相關材料請?zhí)峁?/font>
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證明、論文著作、獲獎證書、發(fā)明專利證書、業(yè)績成果等的確認時間,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
申報人員要嚴格自律。申報人員須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在評審表中作出個人承諾,并由本人親筆簽名。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寫均要求字跡工整、清楚。所有復印件必須簽字蓋章簽署意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申報人員在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表、申報參評材料公示表、述職評議情況表等表格中所填寫的內容應與評審材料中學歷資歷、資格、業(yè)績等證明材料保持一致,否則以弄虛作假處理。所有評審材料應統(tǒng)一裝入檔案袋內,檔案袋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單位,并列出評審材料目錄(應適當細化)。嚴禁在材料內列示本人聯(lián)系方式。
申報人員的材料,須按要求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需對公示現(xiàn)場進行拍照并上報照片),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情況及結果在申報人員職稱評審表“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標注。
有關單位要嚴格把關。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或送審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提供的學歷、資格證、外語、計算機、繼續(xù)教育、獎勵等各類證書進行查詢認證,對申報人員論文、著作、業(yè)績成果、相關證明和佐證材料等檢索核實,并在申報人員職稱評審表《真實性審核責任卡》上簽字,嚴把申報材料初審關。
各單位必須在“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測評結果”處明確標注測評等級(按“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測評,不合格的不予推薦)。
各市州職改辦、省直主管單位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做好材料規(guī)范、匯總呈報等工作。
(二)材料內容及裝訂要求
職稱評審材料分為(一)和(二),并按下列順序分別整理裝訂成冊(需附明細目錄及頁碼):
1.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一)
(1)最高學歷、學位學信網(wǎng)認證截圖(無法在學信網(wǎng)上查詢到的學歷,可用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代替),截圖或復印件上需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2)《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3)聘任高級會計師職稱(5年及以上)的聘書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同時附單位公示欄張貼《材料公示表》照片)。
2.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二)
(1)個人述職報告(5份,一份裝訂,其余四份不裝訂)。
(2)《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3)聘任高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成果材料〔必須在每個材料的首頁加蓋單位公章,并由證明人及單位領導二人以上簽字,同時注明:“XX制度(辦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參與等),特此證明”意見,不注明意見者,不作為本人業(yè)績、成果〕。
(4)聘任高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方面的獎勵證書及對應表彰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聘任高級會計師職稱以來公開發(fā)表的財會方面的專著(大部頭專著不裝訂)、論文原件(無此項可不提供),專著、論文要附所在(送審)單位蓋有公章的檢索查重證明。
(6)《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表》兩份(不裝訂)。
(7)外語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無此項可不提供〕。外語要求見湘人社發(fā)〔2018〕51號文件附件12《外語、計算機考試建議目錄》。
(8)計算機考試證書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無此項可不提供〕。計算機要求見湘人社發(fā)〔2018〕51號文件附件12《外語、計算機考試建議目錄》。
(9)繼續(xù)教育證明(2019年-2023年,無此項可不提供),含以下內容(缺一不可):
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湖南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時認定單》;
②湖南省會計管理中心出具的《湖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完成證明》(含5個年度專業(yè)科目)。
3.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一)
(1)最高學歷、學位學信網(wǎng)認證截圖(無法在學信網(wǎng)上查詢到的學歷,可用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代替),截圖或復印件需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2)《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3)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5年及以上)的聘書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有效期內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或已驗證的復印件,2021年達到全國合格線(60分)且未參加2021年度評審,2022年-2024年達到全國合格線(60分),2024年達到我省合格線(57分)。
(5)破格材料(僅限破格申報參評人員提供)。
(6)《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7)《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同時附單位公示欄張貼《材料公示表》照片)。
4.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二)
(1)個人述職報告(5份,一份裝訂,其余四份不裝訂)。
(2)《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3)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成果材料〔必須在每個材料的首頁加蓋單位公章,并由證明人及單位領導二人以上簽字,同時注明:“XX制度(辦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參與等),特此證明”意見,不注明意見者,不作為本人業(yè)績、成果〕。
(4)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方面的獎勵證書及對應表彰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后發(fā)表的財會方面的專著(大部頭專著不裝訂)、或在省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專業(yè)期刊上發(fā)表的論文原件,無此項可不提供。專著、論文要附所在單位蓋有公章的檢索查重證明。
(6)《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表》兩份(不裝訂)。
(7)外語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無此項可不提供〕。外語要求見湘人社發(fā)〔2018〕51號文件附件12《外語、計算機考試建議目錄》。
(8)計算機考試證書復印件〔加蓋所在(送審)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無此項可不提供〕。計算機要求見湘人社發(fā)〔2018〕51號文件附件12《外語、計算機考試建議目錄》。
(9)繼續(xù)教育證明(2019年-2023年,無此項可不提供),含以下內容(缺一不可):
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湖南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時認定單》;
②湖南省會計管理中心出具的《湖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完成證明》(含5個年度專業(yè)科目)。
四、接收盲評論文
我省2024年度會計高級職稱評審實行論文盲評。請參評人員將個人論文代表作(1篇)word版(論文中不得包含工作單位、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個人信息,否則視為舞弊。word文件名:作者單位+作者姓名+論文標題+發(fā)表刊物+期數(shù)+參評職稱名,如“省XX集團張XX關于XXX的思考《會計研究》2024年第4期參評高級會計師”)、發(fā)表論文刊物頁照片、蓋有所在單位公章的論文檢索查重證明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hnkjc1219@163.com)。截止2024年9月30日(含)未將論文發(fā)送到指定郵箱的視同無論文。
五、面試
我省2024年度會計高級職稱評審面試安排見省財政廳網(wǎng)站會計管理專欄(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預計將于2024年12月進行。
面試分兩個環(huán)節(jié),一是業(yè)績述職,由申報人員介紹個人基本情況及近3年來工作學習主要情況,二是根據(jù)申報人員材料提問,由申報人員作答。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號)執(zhí)行。
聯(lián)系方式:省會計系列職改辦 0731-85165354
技術支持:湖南創(chuàng)智和宇公司 0731-84900073
附件:1、職稱網(wǎng)上申報評審操作指南(個人)
2、職稱網(wǎng)上申報評審操作指南(單位)
3、湖南職稱表格
湖南省會計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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