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社局(職改辦)、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做好我省2024年度高級和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及材料的報送審核工作,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湖北省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鄂職改辦〔2019〕4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24〕16號)等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我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會計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申報條件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
以下人員不得申報: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除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以外,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參加兩個及以上系列(專業)職稱評審,當年同一系列(專業)只能申報評審一次。
武漢市會計人員的高級會計師評審事宜請咨詢武漢市財政局會計處辦理。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人員應通過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或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書。全國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單可登錄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網(http://kzp.mof.gov.cn/)打印。自通過考試年度起,三年內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2024年申報有效年度為2022、2023、2024年。
(二)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評審人員應通過省正高級會計師水平能力測試。可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官網打印通過公告(https://czt.hubei.gov.cn/),自通過測試年度起,三年內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2024年申報有效年度為2022、2023、2024年。
(三)所有申報人員需在湖北省財政廳官網“會計之窗”欄目“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中完成繼續教育登記后,方可申報。
三、申報渠道
(一)國有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由用人單位對照相應職稱申報評審條件進行審核、公示、推薦,按規定程序逐級申報。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申報,申報時須由用人單位提供近5年聘任文件(合同),并填寫《2024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附件2),無空崗不得申報。經事業單位管理部門審批的主系列“雙肩挑”人員申報時應提供近3年審批證明。聘用(人事代理)人員,由用人單位比照本單位同類人員業績情況進行審核、公示、推薦申報,推薦時在其崗位審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員。
(二)黨政機關交流、部隊轉業安置或海外歸國等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首次申報職稱時,可不受基礎職稱限制,比照同等資歷、水平人員,在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按正常條件直接申報參加相應職稱評審。
(三)民營企業會計人員,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地申報,不受戶籍、檔案等制約。原則上均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民營企業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員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四)自由職業會計人員,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
(五)中央在鄂單位會計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委托評審,由主管部門提出委托申請經省職改辦審核后,按程序推薦申報,原則上一次委托不超過3年。
(六)國家和省高端會計(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畢業學員,應填寫《湖北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附件4),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報省職改辦審批。
(七)關于援藏、援疆、援青人員申報職稱,援派期1年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職稱,援派期滿回到派出地繼續有效,無需重新確認。
(八)關于外國人職稱評審。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人社領域外國人新版永居證便利化應用工作有關要求,持證人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并通過全國職稱評審信息查詢平臺查詢核驗相關信息。
四、申報方式
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人員首先網上申報,經審核通過后再報送紙質材料。
(一)網上申報。申報人員按照“干什么、評什么”原則,根據申報評審條件,如實填報個人學歷、從業經歷和任現職以來業績成果等,簽訂誠信承諾書(附件3),通過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進行申報。申報人員按系統操作說明完成填報后,綁定推薦單位并上傳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然后推送至用人單位審核。填報完畢后使用系統打印《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A4大小)一式兩份。以上填報的各項內容必須和提交的紙質材料內容相吻合。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申報,或申報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實填報的,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紙質材料報送。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材料經省高評辦審核通過后,其紙質材料由主管部門、各市州職改辦、履行審核推薦職責的單位集中統一報送省高評辦。申報紙質材料要求(詳見附件1)。
五、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按照管理權限將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推送到上級主管部門。
用人單位推薦程序應公開透明,推薦結果須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出具“申報人員工作崗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個人信息和業績材料已經審核,均真實有效,同意上報”的推薦意見,報送同級主管部門審核。
各主管部門、人社(職改)部門、省高評辦根據相關職能職責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申報人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對不符合申報程序、超出省高評辦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省高評辦將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報人。
六、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申報時間。10月8日至10月31日。紙質材料受理時間為上述時間段的工作時間(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時間截止日后,網上申報渠道關閉,不再受理送審材料,申報人員自行補交的論文、獎項、科研成果及其他業績材料,均不作為評審依據。
(二)申報地點。紙質材料的申報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街5附46號 湖北省會計考辦。聯系電話:027-87313587。
七、評審費用標準
高級、正高級職稱評審收費標準均為300元/人,在申報人員報送紙質材料時一并收繳。
八、有關要求
(一)嚴格用人單位推薦首審負責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要把好材料審核和推薦的第一道關口,嚴肅申報、評審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公示制度,確保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個人申報誠信制。申報人員必須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簽署《誠信承諾書》(附件3),并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評資格;對已取得的任職資格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
(三)關于時間的計算。申報人員的任職時間和聘任時間按實足年限計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論文、獎項、科研成果等業績材料均應在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四)關于年度考核等次時間的計算。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確定等次的,扣除當年度任職年限,其他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五)紙質材料整理統一規范化。紙質材料需制作目錄頁并每頁編寫頁碼,嚴格按照紙質申報要求(附件1)裝訂,各類表格需使用省職改辦規定的統一樣式,逐欄填報,做到報送材料齊全、內容翔實,符合規定。紙質材料用厚實的檔案袋裝好,檔案袋封面寫上申報人員姓名、申報級別、單位信息。申報人員提供材料中有明顯涂改痕跡或出現相關手續不齊全的情況,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所有申報人員需攜帶整理好的紙質材料和論文原件到現場申報受理。
(六)申報系統填報清晰化。各類申報信息錄入必須與提交的紙質材料內容一致,業績材料均需上傳審核簽字蓋章的版本。除單頁申報材料可上傳圖片格式,多頁業績附件材料請一律使用PDF格式上傳,上傳的業績材料的文檔命名請與提交的紙質材料中的名稱保持一致,請保證PDF圖片清晰可見,便于審核瀏覽。在找不到對應欄目上傳相關申報材料時,請上傳至“其他業績成果相關證明材料”欄,上傳文檔數量較多時,注意文檔命名準確明了。
(七)根據《關于啟用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鄂職改辦〔2022〕50號)要求,通過評審人員不再發放紙質證書,個人可通過申報系統或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完成實名認證后查詢打印電子證書。
任職資格文件可通過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服務專欄”欄目“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下載和打印。
附件:1.申報紙質材料要求
2.2024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
3.誠信承諾書
4.湖北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
湖北省會計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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