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請盡量提前1小時到達考場,以保證充足的時間完成簽到。到達后請聽從監考的指示盡快前往考場進行簽到,不要在候考區域逗留過久。
1.考生入場時請出示:
身份證件、準考證及計算器。(如考生攜帶個人物品,請將其放至指定區域。)
2. 考試規則:
考生在到達考場并進行簽到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離場,請主動聯系監考人員,請勿擅自離開。
可接受的證件類型包括有效期內的護照、駕照、身份證或生物指紋卡(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過期證件、學生證等非國家官方發布的證件不屬于有效證件。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前往考場。
入場前請提前將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關閉,包括鬧鐘及任何提示音,并放在指定區域,請勿隨身攜帶。如考試期間發現隨身攜帶有手機或其他能夠進行通訊或拍照的電子類產品,將被視為違規。
任何書籍、筆記、或者其他與考試相關材料都需存放在指定區域,不可帶入考試座位。如在考試期間發現隨身攜帶任何此類相關材料,將被視為違規行為。
考試中可以使用不具備編程功能、無線通訊功能和文字存儲功能的科學計算器,有其他額外功能的計算器不允許使用,監考人員有權暫時收走不符合要求的計算器。計算器請提前準備好,現場沒有備用計算器提供,考試期間也不能互相借用。
入場后請根據監考指示,按照座位上的號碼對號入座,并將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放在桌角,以便監考進行二次核對。
考生入座后切勿隨意觸碰鍵盤鼠標等考試物品,以免影響考試正常開始。
考試開始之后,監考會給每位考生發放一張草稿紙,考試結束后會收回。如果考試期間需要更多的草稿紙,請舉手向監考申請。請勿在草稿紙以外的區域書寫,比如在準考證或者其他紙張上打草稿等。請考生自備打草稿所需要的書寫工具。
3. 遲到及提早交卷規定:
在開考后 1 小時內到達的遲到考生可以入場,但不能補償考試時間。開考 1 小時以后到達的考生不能入場。
考試開始后不可以提前結束考試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