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扣除計算?
一、扣除標準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月工資基數是職工本人工資,在此基礎上設定的范圍和標準也應是針對繳費個體。所以,是否超標,不能將企業全部人員加起來統算,而應分個體繳費標準判斷。
二、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基數上限為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及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分別不超12%。
三、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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