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各區(功能區)財政部門:
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2021年度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我市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參加2021年度繼續教育學習的會計人員需先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gdczt.gov.cn/)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二、培訓內容
(一)《會計法》《會計人員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此項為必修內容);
(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及應用指南相關內容;
(三)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及相關內容;
(四)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相關內容;
(五)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等相關內容;
(六)管理會計相關內容;
(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相關內容;
(八)可拓展商業語言及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基礎知識;
(九)市財政局認定的其他內容。
上述內容中第(一)項為必修內容,其余內容會計人員可根據自身需要自行選擇學習。
三、培訓時間
會計人員專業科目培訓時間從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度公需科目學分確認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過期不辦理補學補登。
四、培訓方式
(一)網絡培訓由通過公開招標中標的中華會計網、新華會計網和普金網承擔,會計人員可登陸珠海市財政局官網(http://www.zhczgov.cn)或珠海市會計行業協會網站(http://www.zhkjxh.cn/)自主選擇一家網校進行繼續教育學習。
(二)面授培訓由己在市財政局備案的教育培訓機構組織開展。
五、管理要求
(一)學分要求
會計人員2021年度應完成不少于90學分的繼續教育學習(其中專業科目學分不少于60學分、公需科目學分不少于30學分)。學分計量標準按照《規定》第十三條計算。
(二)學分登記及申報
會計人員、用人單位均通過“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學分事項登記及申報,相關材料在線提交后無需另行提交紙質材料。
(三)其他要求
各用人單位、區(功能區)財政局對本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區域范圍內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進行宣傳解答,督促本單位會計人員在“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時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并辦理學分登記事項。
咨詢電話:0756-252939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珠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形式及學分確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