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0〕23號)規定,現將我省高級資格考后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成績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粵財會〔2020〕23號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上述“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財政稅收類)、統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
三、復核時間
我省會計高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時間為2021年7月12日至23日,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安排本地區的復核工作。
四、復核方式和地點
詳見《廣東省2021年度會計高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各考區情況一覽表》(附件)。
五、復核資料
(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可登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g29.jsp補打)。
(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冊會計師應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或會員證)。
(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由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明確并公布)。
(五)考生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資料均以A4紙打印或復印。
六、其他事項
(一)凡未提交資料參加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對未參加審核或審核不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高級會計實務成績單。
(二)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將本地區考后資格復核的時間、復核資料要求等信息向本地區考生公告,并于7月26日前通過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信息服務平臺復核本地區合格人員信息(包括姓名、證件號碼、性別、出生年月、照片等)、報名資格、合格人員總數、考生信息修改等,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報名資格審核情況報告。
附件:廣東省2021年度會計高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各考區情況一覽表
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