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單位,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時間的通知》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時間與專業科目學習時間的銜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未完成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任務的省屬單位會計人員可在今年4月30日前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專業科目學習,專業科目學習指南參見《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發布2021年度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的通知》(附件)。
二、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屬地管理原則,會計人員根據單位(居住)所在地財政部門公布的相關規定開展繼續教育。深圳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及學分登記政策,由深圳市財政局另行規定。
三、2022年度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我廳將另行通知。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發布2021年度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的通知
廣東省財政廳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