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2023中級會計資格復核的相關通知如下:
廣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各位有關考生:
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23〕1號)要求,現將廣州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
(一)復核對象
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23〕1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或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相關學歷(學位)應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上述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應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分兩個年度報名的,均需符合當年度報考條件。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復核申請時間為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復核”欄目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四)復核材料清單
1.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及考生簽名的《2023年度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可不蓋章)。該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點擊個人主頁的“報名表打印”菜單補打印。該表以考生報名時所填信息生成,已無法修改。
2. 考生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3. 學歷或學位證書,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若復核工作人員對學歷學位證書真偽存疑的,還需出具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技工院校學歷認證報告。
4.考生簽名的《考生承諾書》(附件1)。
5.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簽名的《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附件2)。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使用原件拍照,圖片需居中、規整、清晰),格式應為.jpg或.jpeg。
二、成績復查
考生對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成績有疑義的,可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查”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查申請。復查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復查結果考生可自行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查詢。成績復查需要一定時間,上述時間為申請復查時間,非復查結果答復截止時間,請考生耐心等待。(咨詢電話020-12345)
三、有關要求
(一)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全部科目通過的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會計中級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資格復核通過考生領取證書事宜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發布的領證通知(制證時間較長,請耐心等待)。
(二)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將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安排向本地區考生公告,認真按照規定做好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及相關解釋說明、輿情監控等工作。
(三)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地區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工作,并向我辦報送審核情況報告和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情況(僅限姓名、證件號碼、性別、出生年月、照片等五項)。
附件:
1.考生承諾書.doc
2.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doc
3.廣州市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聯系表.xls(請自行登錄“廣州市財政局”查看)
廣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