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韶關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稅務局關于我市停止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通知
韶人社[2023]66號 2023-12-26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促進工傷保險基金安全可持續運行和做好省級統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平穩銜接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6號)和省有關部署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起,停止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暫恢復按照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執行征繳,待省出臺省級統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再按照其規定予以實施浮動管理。《關于調整完善我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韶人社〔2016〕138號)和《關于調整完善我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補充通知》(韶人社〔2018〕102號)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稅務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