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的通知
惠醫保發[2023]73號 2023-12-28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3〕302號)文件精神,大力推動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執行范圍。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的執行范圍為職工醫保全體參保單位、參保人(不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繳費人員)。
二、降費標準。統賬結合職工醫保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5.6%(含生育保險0.5%)降低為4.6%(含生育保險0.5%),單建統籌職工醫保用人單位費率由4%(含生育保險0.5%)降低為3.5%(含生育保險0.5%)。
三、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執行期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時停止執行。國家和省另有相關政策安排時,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惠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