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落實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
汕府辦函[2023]103號 2023-6-5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紅海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華僑管理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八屆四次全會工作部署,全面優化提升我市營商環境,切實降低企業開辦成本,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現就進一步做好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在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新開辦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可在企業成立時享受免費刻制印章服務。
每戶新開辦企業可免費刻制本企業的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合計4枚,使用普通合成材料(俗稱合成牛角材料)的規格刻制。
二、印章刻制業務承接企業
申請參與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補助項目的印章刻制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二)在汕尾市城區內有固定經營場所;
(三)在汕尾市范圍內近三年內信用狀況良好,經營活動中無出現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黑名單、未收到刻章行業主管部門違法違規通報或行政處罰;
(四)具有優質印章質量和售后服務,使用的合成材料印章須是公安部防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合格的章材產品;
(五)參與合作項目時印章刻制企業經營狀況正常,不能為停業或者結業狀態;
(六)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且自愿配合政府部門提供服務并簽訂合作協議,服從汕尾市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工作有關1小時快捷送達、數據報送、監督檢查要求。
三、實施流程
(一)項目申請。市市場監管局每年定期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申報通知,印章刻制企業在通知的規定時間內,登錄“粵財扶助”汕尾平臺“https://czbt.czt.gd.gov.cn/#/home”進行申報,并將加蓋企業公章的申報材料紙質版提交到市市場監管局,提出參與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補助項目申請,逾期不申請視同自動放棄。
印章刻制企業在申請參與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補助項目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汕尾市新開辦企業免費刻章補貼項目申請表》;2.印章刻制企業的基本戶開戶許可證或相關備案信息文書;3.印章刻制企業辦理人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辦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4.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意向書。
(二)開展服務。新開辦企業辦理企業開辦流程時,可自行選擇是否參與免費刻制印章。享受免費刻制印章服務的新開辦企業信息由汕尾市政務服務中心企業開辦專區推送給中心免費刻章駐點人員,駐點人員接收信息后,對符合條件并簽訂服務協議的印章刻制企業按照順序輪流分配刻章業務訂單,并在1個小時內將刻制好的印章送至汕尾市政務服務中心“一窗通取”窗口,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交接手續,由發證窗口人員將免費刻制的首套4枚印章隨同營業執照等一并發放。
(三)部門審查。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補貼實行季度結算、實報實銷制度。每個季度首個工作日,印章刻制企業登錄“粵財扶助”汕尾平臺進行補貼申報,并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供上季度新開辦企業《印章刻制清單》及相關發票,由市市場監管局進行審核。
(四)結果公示。經審核無誤后,市市場監管局將擬獲得補貼的印章刻制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市市場監管局重審,重審認定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支持,市市場監管局需在認定異議屬實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申請印章刻制企業。經調查異議內容不實的,則按規定程序繼續辦理資金審核撥付手續。
(五)資金撥付。公示期結束后,市市場監管局按規定程序將資金撥付至參與為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服務的單位。
四、組織實施
(一)保障服務經費。免費刻制印章費用由同級財政承擔,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新登記企業情況向財政部門申請經費,并按規定程序與印章刻制企業結算支付費用。(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二)落實服務要求。切實維護公章備案管理系統正常運行,督促印章刻制單位落實服務要求,監督印章網上備案,加強刻章行業監管。(責任部門:市公安局)
(三)明確服務事項。統一組織具備印章刻制資質和相應條件的企業自主報名,并簽訂印章刻制服務合同,明確服務的種類、價格、質量、標準、交付時限和手續、費用結算等事項。(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配合)
(四)統一窗口發放。實行“一表申請,一窗發放”,新開辦企業申請首套印章免費刻制的,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申請,一律由市政務服務中心“一窗通取”專窗發放,并做好相應的印章交接、簽領及登記手續。(責任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五)規范運行管理。各簽約合作刻章企業要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服務。刻章企業服務超時3次的,進行中止協議提醒,超時達到5次,取消當年服務資格。(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新開辦企業免費刻章服務是降低企業開辦成本,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市實施開辦企業“一網通辦、一窗受理、一窗通取”的關鍵環節。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協同配合,積極落實措施,確保實施流程優質高效、軟硬件支撐到位、部門銜接到位,全力推進我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做好企業開辦免費刻制印章服務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多種載體,及時解答、回應群眾關切,讓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共享改革紅利。
(三)加強后續監管。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公安局督促印章制作單位按時保質完成新開辦企業印章刻制和備案工作,主動接受企業、部門及社會監督。嚴禁各類單位和個人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補貼資金,對違反本通知規定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改革協同。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企業開辦便利化改革工作,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盡快落實為轄區新開辦企業提供免費刻制4枚印章服務,全力推進我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汕府辦函〔2020〕308號)同時廢止。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