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轉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辦法的通知
穗人社函〔2024〕7號 2024-01-24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3〕2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大政策宣傳。為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推動更多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確保政策盡快落地見效,請各區發動街鎮、社區(村)積極廣泛開展各類宣傳工作,拓展宣傳渠道,創新宣傳方式,抓好宣傳工作落實,推動轄區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
二、做好部門協作。請各區高度重視,人社聯合稅務、財政部門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征繳工作,推動更多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
三、及時溝通反饋。在實施中如遇問題或情況,請及時向市局溝通報告。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