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發布茂名市2021年土地增值稅清算工程造價核定扣除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發布茂名市2021年土地增值稅清算工程造價核定扣除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3日。各單位、社會公眾如對上述文件有意見和建議的,請在征求意見時間截止之前,通過郵箱(mmsz2982673@163.com)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見的,請說明理由。
稅 屋附件: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發布茂名市2021年土地增值稅清算工程造價核定扣除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2024年11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發布茂名市2021年土地增值稅清算工程造價核定扣除標準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工作,促進我市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5號)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制定了《茂名市2021年土地增值稅清算工程造價核定扣除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標準》適用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扣除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土建、安裝、裝飾裝修、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工程造價金額核定。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稅 屋附件:茂名市2021年土地增值稅清算工程造價核定扣除標準
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