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進一步做好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及繼續教育事項的通知公布,以下為詳情: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及繼續教育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粵財會函〔2024〕22號
省直各單位,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工作部署,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全國統一平臺)已2024年于8月15日上線試運行、9月26日正式上線。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等有關工作,確保廣東省會計人員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廣東平臺)與全國統一平臺的平穩順利銜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計人員應盡快登錄全國統一平臺辦理信息采集業務。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是會計人員辦理后續各項業務的基礎。廣東平臺已將廣東省會計人員信息上傳至全國統一平臺,由于全國統一平臺的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功能新增了部分信息字段及相關證明材料要求,為確保后續正常辦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繼續教育學分登記等業務,請會計人員(包括已在廣東平臺進行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盡快登錄全國統一平臺辦理信息采集,并在后續個人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在全國統一平臺上辦理信息更新。會計人員可提供《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詳見附件)作為會計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鑒于2025年1月3日至1月24日將進行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請計劃報名參加2025年初、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盡快在全國統一平臺中辦理信息采集,其他人員妥善安排信息采集時間,避免網絡擁堵。
二、省直單位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按照單位所在地行政區劃辦理。為確保會計人員有關業務管理口徑一致,全國統一平臺中的會計管理部門將不再設置“廣東省省直”行政區劃,省直單位會計人員在信息采集及后續辦理具體業務時,均應按照單位所在地行政區劃選擇會計管理部門。
三、會計人員通過廣東平臺完成遠程繼續教育。近期,廣東平臺將更新驗證登錄等功能。已在廣東平臺進行信息采集或在全國統一平臺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員,均可通過驗證登錄后,在廣東平臺的“學習資源”中選擇任一遠程施教機構完成繼續教育。已在廣東平臺注冊賬號但尚未在全國統一平臺進行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應盡快登錄全國統一平臺辦理賬號注冊及信息采集,確保繼續教育學分能夠順利回傳全國統一平臺。
四、會計人員可在全國統一平臺申請辦理以前年度繼續教育記錄補登。已在廣東平臺中登記以前年度繼續教育記錄、但全國統一平臺中未有對應記錄顯示的會計人員,可在全國統一平臺中選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記”——“繼續教育學分申請”——“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學分申請”或“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學分申請”,提交對應年度學分申請,并上傳廣東平臺繼續教育信息截圖作為佐證材料。
五、強化繼續教育施教機構(含面授和遠程培訓機構)備案管理。為確保會計人員管理口徑一致,自2025年度起,省財政廳不再單獨組織開展省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施教機構(含面授和遠程培訓機構)的備案公布工作。各地市財政部門應按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以及專業科目學習指南、廣東平臺數據對接要求等,組織本地區繼續教育施教機構備案管理并做好與廣東平臺的數據對接工作。各地市要加強對施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培訓秩序,防止施教機構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或代刷學分。
請省直各單位組織相關會計人員根據上述規定及時辦理信息采集等相關事項。各地市財政部門要加強組織引導,耐心做好解釋說明,統籌力量及時辦理全國統一平臺各項業務。省直各單位、各地市財政部門在全國統一平臺、廣東平臺辦理業務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請及時向省財政廳(會計處)反映。
附件: 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
廣東省財政廳
2024年12月19日
(聯系電話:020-33979254、8317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