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進行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報名?
答復: 會計人員請登陸“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 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 填寫信息采集(如會計人員未填寫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寫信息采集表并點擊“提交電子信息采集表” 按鈕再進行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報名;如會計人員已填寫信息采集表,可直接進行會計繼續教育的學習報名;如會計人員已填寫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個人信息的,可對信息采集表進行信息的更新并點擊“提交電子信息采集表”按鈕) 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網絡學習報名 網絡學習訂單繳費 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系統已設置了提示語,以便會計人員操作。
2.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若從事會計工作,應該如何進行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答復:這類會計人員應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選擇辦理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或者面授繼續教育登記。第一次辦理繼續教育登記的會計人員,應輸入個人二代身份證號進行注冊,按系統提示操作完成信息采集填報工作后,選擇辦理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或者面授繼續教育登記業務。
已完成信息采集或已完成2018年度繼續教育登記的會計人員,可直接用已有賬號進行登陸,參加2019年度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具體操作流程:請登陸“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 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 點擊注冊(注冊完成后) 點擊會計人員登陸 填寫信息采集表(如會計人員未填寫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寫信息采集表;如會計人員已填寫信息采集表,可直接進行繼續教育的學習報名;如會計人員已填寫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個人信息的,可對信息采集表進行信息的更新) 保存 點擊“提交電子信息采集表”按鈕 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網絡學習報名 網絡學習訂單繳費 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3. 會計人員完成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去哪里辦理學分登記確認?
回復:以填寫“信息采集表”時選擇的行政區劃為準,到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辦理(例如:填寫信息采集表時,選擇行政區劃為南寧市市轄區,會計人員應到南寧市財政局辦理繼續教育學分登記確認)。
我區各會計管理機構的聯系電話請登錄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廣西各地會計人員服務機構聯系方式”查閱。
4.會計人員完成網絡繼續教育學習,辦理學分登記確認的方式有哪些?
回復:1.現場辦理,以填寫“信息采集表”時選擇的行政區劃為準,會計人員直接到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辦理。2.選擇郵寄方式,聯系郵政速遞上門取件,將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廣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寄到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辦理。
5.會計人員完成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如何辦理學分登記確認?
答復:首先會計人員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考試通過后需要對網校進行評價。然后攜帶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廣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可直接到財政部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領取《廣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辦理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確認手續(也可通過郵寄辦理)。
6.會計人員完成面授繼續教育學習,需要攜帶什么資料辦理學分登記確認?
答復:攜帶一份《廣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表》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廣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到會計人員所在財政部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所在地為工作單位所在地,如無工作單位,可到戶口所在地)辦理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確認手續(也可通過郵寄辦理)。
7.選擇面授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是否需要填寫信息采集表?
答復:需要填寫。首先登錄 “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點擊“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填寫“信息采集表”(如會計人員未填寫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寫信息采集表;如會計人員已填寫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個人信息的,可對信息采集表進行信息的更新)保存并點擊“提交電子信息采集表”按鈕。
8. 繼續教育學習完成的資料已寄會計服務大廳,如何知道工作人員是否收到并辦理完成?
答復:通過中國郵政速遞郵寄繼續教育學習完成的資料,均由中國郵政出具寄方存根,寄方存根上二維碼可查詢是否收到,同時會計服務大廳審核完成后將自動反饋辦理結果到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點擊“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后,點擊“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查詢”可查詢到會計人員所提交的繼續教育學習完成資料是否已經確認收到并完成學分登記確認。
9.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答復:網絡繼續教育和面授繼續教育兩種形式。
10.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哪些學分抵免方式?
答復:(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二)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11.哪些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可以抵免繼續教育學習?
答復: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的,折算為90學分。
12.參加哪些會計類專業會議可以抵免繼續教育學分?
答復:縣級以上(含縣級)財政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13.會計人員如何選擇郵寄方式辦理繼續教育學習登記?
答復:會計人員如果確實不便到現場辦理繼續教育學習登記或領取初中高級會計職稱證書可選擇郵寄方式辦理(中國郵政電話:11185):會計人員選擇郵寄方式辦理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的流程:為確保資料完整,提交資料(具體請查看繼續教育常見問題第5點和第6點)聯系郵政速遞上門取件,寄到所在地(以填寫“信息采集表”時選擇的行政區劃為準)財政部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辦理。
14.在校大學生是否需要進行繼續教育學習?
答復:《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財會〔2019〕12號)均在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上予以發布。通知明確了參加繼續教育的對象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在廣西區內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按照上述規定:(一)在校大學生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需要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在校大學生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需要進行繼續教育的學習。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可畢業后憑畢業證進行繼續教育抵免。
(二)在校大學生沒有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15.參加會計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的,是否還需要前往財政部門辦理登記?
答復:需要。在一般情況下,建議一年一次蓋章登記。但若個人因其他原因,無法前往財政部門每年蓋章登記的,可通過郵寄(郵政速遞)的方式辦理。
16.會計人員報名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銀行顯示已扣款,但是系統顯示未繳費,應該如何處理?
答復:屬于網絡系統問題,會計人員可聯系易寶支付平臺客服電話:4001500800,由其直接在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