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廣西城鄉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政辦發[2023]82號 2023-11-19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進一步提高廣西城鄉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提高廣西城鄉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我區城鄉居民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等收入水平,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制定如下措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五個更大”重要要求、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改革創新、統籌資源、促進公平、勞動致富的鮮明導向,著力破除制約城鄉居民增收的體制機制障礙,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千方百計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為實現共同富裕奠定堅實基礎。2023—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年均增長6%左右,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低收入群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區平均水平,力爭年均增長9%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產業發展步伐,筑牢居民增收基石
1.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繼續落實我區農村居民和脫貧人口三年增收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獎補、脫貧人口小額信貸等到戶政策。實施特色產業提升增收計劃,支持縣域培育若干主導產業,打造60個自治區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加快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產業布局。健全聯農帶農益農機制,分類強化幫扶措施,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引導企業與農民建立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直接參與產業發展。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和庭院經濟,提升效率效益,促進農民增收。(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各市、縣人民政府結合實際貫徹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不再列出)
2.持續推進工業振興。加快制造業轉型升級,壯大制糖、石化、汽車制造、鋁加工等傳統優勢產業和消費品制造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推動支持實體經濟政策措施落實落細。加大承接粵港澳大灣區產業轉移力度,實施中小企業梯度培育“三個一”工程,打造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實施國有企業帶動增收計劃,推動自治區國有企業帶農助農增收,發揮區內國有企業優勢,開展鄉村振興產業幫扶,助推農民合作社、村集體經濟、小微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資委、商務廳)
3.大力提振服務業發展。落實落細住宿、餐飲、零售、旅游、交通運輸等行業發展支持措施,突出培育生產性服務業,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加快建設一批支撐性強、成長性好的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持續發展家政、康養、托幼等特色服務業。支持和鼓勵建設自治區級、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對獲批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按規定從自治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產業園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300萬元。深入開展“33消費節”等夜消費系列活動,升級打造智慧商圈、改造提升步行街,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全面推進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計劃。推進物流進村進屯,拓展農產品銷售渠道,開展“農餐對接”、供銷大集等活動,持續推進消費幫扶。加快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建設,推進環廣西國家旅游風景道建設,做強做優本地特色文化旅游產業,深化文旅融合,發展鄉村旅游和特色民宿等產業,加強文化資源活化利用,打造“一縣一故事”、“一縣一品牌”、“一景區一方案”。(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民政廳、國資委、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
4.大力發展個體工商戶和民營經濟。落實落細我區促進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加強資金和財稅支持,按規定落實降費紓困措施和減半征收“六稅兩費”政策。探索建立個體工商戶信用評價體系,推進以信授貸。支持金融機構給予個體工商戶“桂惠貸”優惠貸款,推進“桂惠貸”與“銀稅互動”融合使用。對離校2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在自治區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吸納2人以上(含本數及經營者)就業且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對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為其依法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1個月以上的個體工商戶,按每招用1人發放1500元一次性擴崗補貼。開展“壯族三月三·e網喜樂購”、“數商興農·桂品網上行”、“廣西電商惠企惠民走基層”等活動,促進電商主體培育,推動新業態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標準化進一步向基層延伸,優化全生命周期服務和監管,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提升我區營商環境競爭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工商聯,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廣西稅務局)
(二)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提高居民工資性收入
5.強化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加快完善自治區、市、縣、鄉、村五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配齊配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就業服務專員,建設一批“家門口”就業服務站。完善“廣西人才網”等全區集中統一和權威的就業信息平臺,設置招聘專區專門服務低收入群體。在需求量大的鄉鎮、社區,打造一批標準化、規范化零工市場(社區工坊),完善零工市場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將靈活用工納入就業公共服務范圍,搭建高效便捷的線上線下零工服務平臺,提供精準就業信息推送、崗位推薦等服務。結合平陸運河等重大工程項目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擴大以工代賑項目吸納困難群眾就業規模,拿出一批技能要求不高、用工相對穩定的崗位優先吸納困難群眾,促進困難群眾就近就地就業。探索在非營利性社會組織中設置公益性崗位,安置城鎮困難群眾就業,建立崗位補貼用人單位分擔機制。(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民政廳)
6.實施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強化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力爭城鎮調查失業率與全國基本持平。做好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提供即時援助服務。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的企業,按規定發放一次性帶動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對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的困難畢業生,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安置,實施“一人一檔一策”結對幫扶,符合條件的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落實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深化粵桂勞務協作,常態化開展“點對點”送工服務,落實跨省務工一次性就業交通補助和縣域內穩崗就業勞務補助政策。(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財政廳、殘聯)
7.提升就業創業技能水平。挑選市場需求度高、用工量大、適合低收入群體就業的康養、家政、建筑等職業工種,組織有意愿的勞動者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培訓+就業”聯動機制,以就業為導向開展精準培訓,培訓后直接推薦就業。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能力提升培訓。開發鄉村特色技能項目,開展鄉村工匠培育,實施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培訓,探索開展農民職稱評定工作。開展醫療護理員、健康照護師、電子商務師、電商直播等新職業新業態技能培訓,拓展青年就業空間。實施勞務品牌引領增收計劃,做優做強“八桂系列”勞務品牌,鼓勵培育地方特色勞務品牌。(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廳、鄉村振興局)
8.維護職工工資收入合法權益。落實最低工資標準與經濟增長、社會平均工資增長聯動機制,適時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規范聘用人員管理,建立編外聘用人員薪酬管理制度。推進落實《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和“新八級工”制度,指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能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推動國有企業工資分配進一步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傾斜。加強欠薪源頭治理,升級打造“桂薪寶”農民工工資支付省級監控預警平臺,保障勞動者勞動報酬及時足額支付。加大對快遞小哥、外賣配送員等新業態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力度。(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司法廳、國資委、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總工會,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
(三)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增加居民經營凈收入
9.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持續實施重點群體創業推進十大行動計劃,為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下同)、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創業提供場地、政策咨詢、金融信貸、技能提升、創業指導等支持,鼓勵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符合條件的發放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強化兜底幫扶責任。鼓勵外出技術青年返城回鄉創業,簡化創業手續,為投資設立市場主體提供便捷登記注冊服務,推行“微信辦照”,實現“手機辦”、“掌上辦”。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鼓勵勞動者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靈活就業,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我區各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符合條件人員可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創業資金扶持、社會保險補貼和稅費優惠等政策。(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廳,廣西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
10.加強財政金融協同支持。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落實力度,全面落實10萬元及以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和呆賬核銷機制。發揮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作用,鼓勵金融機構穩定普惠小微貸款存量,擴大增量。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引導金融機構重點支持小微企業,加大對合格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政策傾斜力度。鼓勵發展特色農業價格(收入)保險,拓展價格(收入)保險參保范圍。保障脫貧人口發展生產資金需求,對符合條件的貸款戶的貸款應續盡續、應展盡展。(責任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
(四)深化資源資產改革,增加居民財產凈收入
11.深化涉農領域改革。深入推進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積極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融資。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穩妥激活農村閑置宅基地資源。制定出臺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若干措施,加快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加強扶貧項目管護運營,確保保值增值增收。完善村集體企業收益分配管理,其所得收益可用于脫貧戶公益性崗位和帶動脫貧戶就業較多、持續增收的產業等支出。壓實市、縣人民政府主體責任,開展涉農補貼資金兌付情況跟蹤監控,確保雙季稻輪作補貼、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補貼、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等各項涉農補貼及時足額精準發放。(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鄉村振興局、林業局)
12.提高農村居民財產收益。加強農村居民家庭收入理財、理性消費和收入寄帶回意識的培養。鼓勵農村居民盤清家庭閑置資源,轉化為資產,交由村集體或合作社代為經營管理,因地制宜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富民產業。推進“租改股”改革,支持農民以土地等資源入股龍頭企業等農業經營主體,獲得保底分紅和一定比例凈收益。鼓勵城鄉居民以森林資源流轉或入股等方式參與國家儲備林等林業重大項目建設,獲取林木資源變現收入、林地租金收入和合作分成收益。鼓勵農村組織成立農民勞務專業合作社,承接當地小型工程項目、季節性農業生產、企業輔助性用工等業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財政廳、自然資源廳、文化和旅游廳、林業局)
13.增加城鎮居民財產收益。探索開展城市“三變”改革,支持居民財產向資本轉變,引導居民參股創辦企業或出資入股投資發展酒店式公寓、度假租賃特色旅館等經營風險小、預期回報好的經營項目。鼓勵社區組織規劃場地,引導城鎮困難群眾投資經營餐飲、土特產、民宿等“小攤小店”,按規定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應免盡免、應減盡減。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向城鎮居民提供更多適應家庭財富管理需求的金融產品。(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廣西稅務局)
(五)強化兜底政策落實,全力保障低收入群體轉移凈收入
14.完善社會救助政策。強化各級人民政府兜底保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優化低保審核認定辦法,完善低保政策與公益性崗位銜接政策,建立低保和就業聯動機制,對實現就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低保人員,可給予6個月漸退期,對家庭有特殊困難的群眾申請低保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完善社會救助動態管理機制,加強動態監測,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納入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鄉村振興局、總工會、婦聯、殘聯、紅十字會)
15.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發放。開展城鄉居民、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參保擴面專項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城鄉居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長期持續繳費,政府按繳費檔次給予相應補貼。落實政府為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政策。持續推進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審計整改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權益。適時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社會發展而逐步提高。(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民政廳、財政廳、鄉村振興局、殘聯,廣西稅務局)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進低收入群體節支減負
16.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完善現行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學生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脫貧家庭實施“雨露計劃”補助。引導社會投入,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面向低收入家庭學生設立獎學金、助學金。(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鄉村振興局)
17.優化醫療保障政策。加強城鄉居民健康教育,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城鄉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助政策,推進農村與城鎮重度殘疾人享受同等資助參保待遇政策。優化完善依申請醫療救助流程,搭建共商共享共建共治的醫療救助兜底平臺,到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報銷比例(含大病保險)穩定在70%左右。(責任單位:自治區醫保局、民政廳、財政廳、總工會、紅十字會、殘聯)
18.強化住房保障政策。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房源供給,妥善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強化公租房保障,對申請公租房保障并審核通過的城鎮戶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對其他保障對象在合理輪候期內給予保障,推動公租房智能化、適老化改造。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推進公租房租賃補貼常態化受理和及時足額發放。(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9.提供優質照料服務。加強委托照料服務和居家社區養老、扶殘助殘等服務的銜接,引導支持各類養老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愿者參與照料服務,提供豐富多樣養老服務。以失能老年人剛需為重點加強長期照護服務能力建設,逐步合理提升護理型床位占比。按照國家統一的殘疾與失能認定及評級標準,促進殘疾人托養照料、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與長期護理保險的政策銜接,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規定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醫保局、殘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
20.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繼續實施新時代廣西“希望工程”系列項目、“春蕾計劃”、“善行廣西”等慈善公益項目,吸引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投入資金參與公益慈善事業,資助農村困難學生和城鄉困難群眾等群體。鼓勵慈善組織積極開展醫療救助等活動。(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總工會、婦聯、紅十字會,共青團廣西區委,廣西稅務局)
三、保障落實
21.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自治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廳際聯席會議協調和運行機制作用,自治區分管領導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及時聽取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及其他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聯動,共同做好提高城鄉居民收入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增收工作。市、縣人民政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將提高城鄉居民收入作為重要議題加以研究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措施。(責任單位:自治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2.加強信息共享。暢通數據共享渠道,強化數據互認,以民政部門低收入人口動態預警監測平臺、鄉村振興部門廣西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防止返貧監測信息平臺為基礎,完善低收入群體數據庫。以統計調查部門居民收入信息監測平臺為載體,健全動態監測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城鄉居民收入、消費變動情況,剖析存在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責任單位: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民政廳、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統計局、財政廳,廣西調查總隊)
23.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通過主流媒體和各種新媒體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深入挖掘城鄉居民增收致富正面典型,開展選樹表彰活動,激發低收入群體增收內生動力,對幫扶低收入群體增收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予以正向激勵,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形成促進城鄉居民增收的強大合力,營造勞動光榮、勤勞致富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自治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4.強化督查考核。將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工作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考核和重大督查事項,壓實工作責任,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加強對增收工作的日常監管和責任監督,持續開展居民增收月度監測,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責任單位:自治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項措施除已明確規定時限或國家另有規定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