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關于開展不動產登記稅費同繳的通知
桂財庫[2023]70號 2023-12-18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稅務局,區直有關部門,人民銀行廣西區各市分行: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提質增效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廳發〔2023〕2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廣西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桂政辦發〔2023〕42號)精神,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稅費繳納流程,提升企業、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便利度,經研究,決定在不動產登記業務中推行稅費同繳,實現“一碼繳費,自動清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申請人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業務(如買賣、贈予、互換等)。
二、辦理流程
(一)合并稅費自動推送。
業務受理后,市、縣(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即時計費、稅務部門即時核稅,自治區財政廳的統一公共收付系統將相關稅費、登記費信息合并為一個繳稅(費)業務,即“一碼繳費”。
(二)整合渠道一次支付。
申請人通過統一公共收付系統,可一次性繳納不動產登記費和相關稅費。
(三)稅費收入自動清分。
繳款成功后,統一公共收付系統對該筆交易流水進行稅、費剝離,實時完成稅、費清算與入庫。
(四)獲取票據途徑。
繳款人繳款成功后,可在線上獲取不動產登記費和相關稅費繳納的有關票據。
三、工作要求
(一)正式實施和系統上線時間。
統一公共收付系統的“稅費同繳”功能將于2023年12月20日正式啟動上線,并將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分批實施,穩妥推進,最終實現全區全覆蓋。各級自然資源、財政、稅務部門和不動產登記機構要結合自身實施進度情況,及時修訂內部操作規程和辦事指引,做好上線前后的銜接工作,妥善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加強系統集成。
自治區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和廣西稅務局應加強部門協同,共同打通登記、稅務、財政等系統,實現不動產登記涉及的核稅、繳稅、繳費等信息由統一公共收付系統“自動提取、自動匯集、自動清分、及時入庫”,解決辦理相關不動產登記時需分別支付登記費和稅費的問題,切實提升企業和群眾的辦事便利度。
(三)加強工作協同。
自治區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要與廣西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及時解決“稅費同繳、一碼繳費”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問題。系統上線運行后,要及時收集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對系統進行優化升級,不斷提高系統操作的準確度和便捷性。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為推行“稅費同繳、一碼繳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及時宣傳“稅費同繳、一碼繳費”創新舉措的工作進展和實際成效,提高社會認知度,增強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