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的《關于公布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廣西考區合格人員名單的通知》,其中明確2024年初級會計證書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具體發放證書時間另行通知。
選取部分涉及初級會計證書領取時間相關內容如下:
會計初級資格證書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具體發放證書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要求,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考生可先參考2023年廣西領證流程
辦理流程
本通知下達之日起即可領取證書,請取得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提交申領證書材料到考生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
(一)現場領取。
1.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經現場核對后退回)。
2.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提供考生本人和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復印件需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核對一致”、聯系人電話以及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
(二)通過郵寄辦理。
1.具體事宜請先與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聯系后再通過中國郵政預約上門辦理。
2.證書領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以及其他會計管理業務辦理的具體流程、注意事項,可登錄“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中的“會計管理業務常見問題解答手冊”中進行查詢。
3.全區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業務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可登錄“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進行查詢。
認真貫徹執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按照《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第六條“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的有關規定,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參加我區會計人員年度繼續教育。
證書遺失補辦事宜
(一)證書遺失補辦流程。
1.本人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財政部門(如無工作單位,可在戶口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
2.郵寄辦理。具體事宜請先與所在地財政部門聯系后再通過中國郵政預約上門服務辦理。
(二)遺失補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核對一致”、聯系人電話并由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名確認,現場辦理請攜帶身份證原件以便核實);
2.個人申請補辦的申請書1份,簡要說明原證書取得的時間以及原證書的遺失情況并親筆簽名;
3.一張電子照片(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證件照(2.5cm×3.5cm),大小約10KB,底色為白色);
4.為便于核實情況,職稱證書如有復印件可提供1份。
(三)按證書遺失補辦的有關要求,證書遺失補辦每月安排1次集中辦理。請各設區市財政局按每月時間節點將遺失補辦材料報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由自治區財政廳匯總整理后統一上報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