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布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個人信息采集、修改等功能的通知。海南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于2019年6月20日再次開通,不再設置截止時間,請未完成信息采集的相關會計人員登錄系統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
關于開通海南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個人信息采集、修改等功能的通知
各有關人員: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省級改造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8〕28號)的要求,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于2019年6月20日再次開通,此次同步開通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及審核、已審核通過人員個人信息修改及審核、個人信息查詢等功能,信息采集系統除功能完善、系統升級等需要外,不再設置截止時間,請我省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按照《海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海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信息采集通知》、瓊財會〔2018〕1353號)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
二、 在我省參加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且全科通過的人員,需在領取初級會計師證書前完成信息采集:
(一)已參加會計工作的人員,按照《信息采集通知》要求盡快完成信息采集和審核。
(二)未參加會計工作的人員,可待“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開通2019年度初級證書查詢功能后,根據證書相關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和審核。
(三)已經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員,信息填報不全或信息有變更的,請按照個人信息修改流程完成修改和審核。
(四)以上人員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后,可于2019年9月1日前集中抵減2019年度繼續教育90學分,未在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的,可自行申請學分抵減。
三、 在我省參加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單科通過的會計人員,若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可于2019年9月1日前集中抵減2019年度繼續教育90學分,未在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的,可自行申請學分抵減。
四、 關于2019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要求請關注“海南省財政廳”——“信息公開”——“公示公告”發布的通知或“海南會計”微信公眾號通知。
海南省財政廳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