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于開展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業務的通知
各直屬管理局、各處室: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商貸提取業務流程,方便繳存職工償還自住住房商業貸款本息,現就開展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業務定義
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以下簡稱“商貸約提”),是指尚未結清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含“住房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委托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按每月計劃還款額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轉入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用于償還商業貸款本息。
二、開展業務商業銀行
海南省內的建行、工行、中行、交行、光大、省農信社、海南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及興業銀行等10家銀行, 已經具備商貸約提業務辦理條件,將作為第一批經辦商貸約提業務銀行。上述10家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符合還貸提取條件的,職工可申請辦理商貸約提業務。其他銀行后續具備商貸約提業務辦理條件的,也可按本通知要求,逐步開展商貸約提業務。
三、辦理條件及對象
繳存職工及配偶,在本省購、建自住住房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商業貸款部分),均可申請辦理商貸約提業務。有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限于辦理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商貸約提業務。
四、辦理材料及渠道
商貸約提業務可通過海南住房公積金APP、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及柜面三個渠道申請辦理,辦理時通過信息系統共享聯網核查到房產、商業貸款及婚姻等相關信息的,無需提供紙質材料。若聯網無法獲取信息或獲取信息不全無法確定是否符合辦理條件的,需提取申請人配合提供相關購房合同(或產權證書)、借款合同及結婚證等材料給予核實。
五、辦理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可向省內任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服務大廳或通過APP、網上服務大廳申請辦理;
(二)經辦人員審核職工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有效的,一級審批辦結;
(三)審核通過的商貸約提業務,于次月起生效,至貸款結清之月或貸款到期之月終止。
六、劃款規定
(一)商貸約提按月劃款,劃款日為每月15日,遇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以及與銀行結算故障等則順延。
(二)商貸約提資金默認統一轉入貸款銀行提供的主借款人還款銀行卡賬戶,無主借款人還款賬戶的轉入簽約人本人的社?ㄣy行賬戶。
(三)每月合計劃款金額不超過銀行提供的當月計劃還款金額(不含罰息、逾期未還本息以及提前結清本息等)。一筆商貸約提有多名簽約職工的按簽約時間順序依次劃款,依序從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劃款至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時,保留10元余額。
(四)因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不足導致無法劃款或不足額劃款的,此后不再補轉。
(五)因職工賬戶異常導致劃款入賬失敗的,可在次月合計補轉,但次月余額不足無法足額劃轉的,不再補轉。
七、限制性辦理條件
商貸約提業務申請僅適用于住房公積金政策允許的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若職工將非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申請商貸約提業務將列入住房公積金懲戒黑名單。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商貸約提業務;已辦理商貸約提后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將終止約定提取。
(一)職工家庭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該筆貸款非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的;
(二)職工已被列入黑名單或正在被列入黑名單的;
(三)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全部凍結、已銷戶的;
(四)商業貸款已結清或貸款到期的;
(五)商業貸款連續逾期6期及以上的;
(六)存在其他不符合償還自住住房商業還貸本息提取條件的情況。
八、職工申請辦理商貸約提當年,已提取金額與已約提金額合計數未超過職工當年計劃還款本息的,可辦理差額提取業務。
九、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展商貸約提業務是服務繳存職工的便利舉措,不承擔商業貸款借款人的還貸義務。借款人應負責確保商貸還款賬戶資金余額滿足償還貸款本息要求,以避免出現因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或劃款延時等原因造成貸款逾期歸還的損失。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業務解讀
為何推出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商貸約提業務?
答:一直以來,我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辦理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每年一提,年年提交材料申請。為進一步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創新償還住房商貸提取業務模式,將年年申請改成只需申請一次,系統按月約定劃款至主借款人還款賬戶,直至貸款結清或貸款到期,更加方便了繳存職工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本息。
商貸約提提取業務有哪些方便的地方?
答: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業務申請不受地點限制,本省任一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均可申請辦理,APP和網廳也可申請辦理;二是只需一次申請,按月劃款,直至貸款結清或貸款到期都有效,無需再年年申請;三是約提資金按月統一轉至主借款人還款銀行卡賬戶,還款更加方便。
哪些職工可以辦理?
答:繳存職工及配偶,在本省購、建自住住房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商業貸款部分),均可申請辦理商貸約提業務。有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限于辦理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商貸約提業務。
具體來說,要同時滿足以下兩點:一是職工家庭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本筆商貸屬組合貸款的除外);二是繳存職工須為本套房產的產權人和借款人,以及其配偶。
辦理商貸約提需要什么材料?
答:原則上聯網獲取的房產、商業貸款及婚姻關系等信息可以判定符合業務辦理條件的,不再要求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及結婚證等紙質材料,實行零材料辦理。無法聯網查實的,需申請職工配合提供上述紙質材料。
本年已償還貸款本息,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已償還本息后再辦理商貸約提?
答:可以,比如職工已償還今年6個月貸款本息,6月份辦理時可先提取今年已償還部分本息再辦理商貸約提業務。
如何理解約提資金轉賬至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
答:比如張三是住房商貸的主借款人,則該筆貸款下所有辦理了商貸約提業務的職工的公積金,將按計劃還款額依次轉至張三在貸款銀行的銀行卡還款賬戶。特殊情況下未使用主借款人還款賬戶還款或主借款人還款賬戶校驗異常的,則轉賬至簽約人本人的社保卡銀行賬戶。
主借款人是否需要先辦理?
答:不限制,先簽約的為第1順序協議人,后簽約的為第2順序協議人,根據簽約順序依次劃款。
如何理解協議下多名協議人,按簽約順序依次劃款?
答:如張三為主借款人且為第1順序人,李四為第2順序人,5月計劃還款2000元,在張三公積金足額的情況下,則從張三公積金賬戶提取2000元轉至張三還款銀行卡;若張三公積金不足額,則差額部分才從李四公積金賬戶提取至張三還款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