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定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全文廢止]
瓊財稅[2022]192號 2022-4-20
各市、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村振興局,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各市、縣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海南省財政廳等關于對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的通知》(瓊財稅〔2019〕257號)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發布之前已多征的相關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稅款或予以退還。
三、各市縣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鄉村振興部門要加強領導,把大力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主動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同時,要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反映。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鄉村振興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