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認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通知[2024年第1批]
瓊財支財[2024]235號 2024-4-30
有關非營利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 款,《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 號)和《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印發海南省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瓊財稅〔2018〕757 號)的規定, 經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聯合審核,認定以下非營利組織(名單見附件)符合免稅條件,給予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認定具有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自認定起始時間起,5 年內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二、非營利組織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稅 屋附件:具有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具有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
序號 | 單位名稱 | 認定起始時間 |
1 | 海南亞洲公益研究院 | 2023 |
2 | 海南省“美在心靈 ”大學生支教志愿者協會 | 2023 |
3 | 海南亞洲文化藝術基金會 | 2023 |
4 | 海南省公益慈善聯合會 | 2023 |
5 | 海南省教育國際交流協會 | 2023 |
6 | 海南省旭日東升慈善基金會 | 2023 |
7 | 海南省石家莊商會 | 2023 |
8 | 海南省化妝品協會 | 2023 |
9 | 海南恒谷養老慈善基金會 | 2023 |
13 | 海南省民辦博物館協會 | 2023 |
11 | 海南工商職業學院 | 2023 |
12 | 海南省民政事業發展促進會 | 2023 |
13 | 海南省破產管理人協會 | 2023 |
14 | 海南科技職業大學 | 2023 |
15 | 海南新時代健康養老基金會 | 2024 |
16 | 海南濱海中小企業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 2023 |
17 | 海南天瑞慈善基金會 | 2023 |
18 | 海南博睿公共關系研究中心 | 2023 |
19 | 海南省摜蛋運動協會 | 2023 |
23 | 海南共享農莊聯盟 | 2023 |
21 | 海南省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協會 |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