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澄邁縣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風險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
澄府辦函〔2024〕14號 2024-10-13
各鎮人民政府,金安籌備組,縣政府直屬各單位,企事業各單位:
《澄邁縣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風險防控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澄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13日
澄邁縣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風險防控實施方案
為做好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行加工增值稅收政策等順利擴展至澄邁縣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的風險防控工作,根據《海關總署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點擴區工作實施方案〉和〈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點擴區風險防控措施〉的通知》(署貿函〔2022〕136號)、《海南省商務廳關于做好加工增值內銷免關稅政策試點企業申報等工作的函》《海關總署關于下放加工增值內銷免關稅政策有關審批權限的復函》(署貿函〔2024〕99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立首席風險官制度
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強化風險防控組織領導,扛起試點工作屬地責任,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行加工增值稅收政策等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有關風險防控工作要求,統籌協調推進政策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風險防控工作,建立澄邁縣關于“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風險防控首席風險官制度。
首席風險官:縣政府分管商務工作的縣領導。
成 員:縣政府辦、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科工信局、縣商務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監局、縣交運局、縣稅務局、老城科技新城和椰城海關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
縣政府辦和縣商務局負責牽頭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協同推進落實各項工作部署。
二、完善企業備案和系統申報管理
(一)規范企業備案申請。指導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根據相應政策試點條件及申請要求,如實、準確、規范填報政策擴區試點和壓力測試申請材料涉及的企業基本情況、試點政策內容、試點貨物信息、配套監管條件等內容,為做好后續審核工作奠定基礎。
(二)完善備案審核程序。對申報澄邁縣政策擴區、加工增值試點擴區的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各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審核職責分工對企業及其申請材料進行并聯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縣科工信局形成匯總意見報縣政府,縣政府辦復核后報縣領導審簽,縣領導審簽同意后以縣政府名義向省級牽頭部門出具擬同意企業開展試點或壓力測試的初核意見。對符合條件且行業監管風險相對較小、監管設施相對完善、具備信息化系統建設能力、管理制度體系健全的企業支持優先開展試點和壓力測試,從源頭上防控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風險。
(三)規范企業系統申報。指導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根據獲批備案的試點政策和試點貨物信息,結合實際業務開展情況,在相關業務系統上合規申報試點貨物來源、價格、數量等信息,為做好后續監管溯源提供支持。
三、加強配套信息化系統建設
根據業務管理需求,強化信息化管理。
一是根據政策試點和壓力測試需求,加工增值試點擴區企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公服平臺申報、審核方式由線下轉為線上。
二是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應根據試點政策情況,具備與海關實時聯網的信息化系統和條件。對加工增值試點擴區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實施ERP管理,對于沒有ERP管理系統或不能直接聯網的企業,可使用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上的海南自貿港公服平臺開發的企業生產過程管理模塊。
三是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應根據海關監管要求,完成配套視頻監控系統等監管設施建設,實現同椰城海關的聯網監管。
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一)做好業務數據傳輸。企業要妥善保存試點貨物從進境、使用到流通相關環節數據,并根據試點政策情況做好業務數據傳輸,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有效且可追溯。
(二)強化內部風險防控。企業要建立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員工警示教育,告知有關政策規定,從源頭預防企業內部員工參與走私違法犯罪行為。
(三)嚴肅查處違法行為。企業要做好物防和技防建設,配合執法部門依法依規對協助或直接參與走私的員工進行嚴肅查處,提高其違規違法犯罪成本,增強警示震懾力度。
五、建立政策終止退出機制
(一)終止退出條件。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在加工增值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相關監管部門將終止企業繼續享受政策,并將其退出試點企業或壓力測試企業和備案企業名單。
1.相關原料和產品價格填報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2.未以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未達60%(含)以上的;
3.調出高級認證企業名單的(政策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不要求企業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的除外);
4.遷出海南自由貿易港的。
(二)終止退出程序。發現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在加工增值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終止退出條件所列情況,情節輕微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或拒不改正的,終止其繼續享受該政策,并依法依規對其進行失信聯合懲戒。終止退出程序如下:各成員部門單位根據職責,加強對企業政策試點和壓力測試的事中事后監管,積極主動摸排梳理試點業務監管風險,發現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出現終止退出條件所列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情況,及時進行核實并向縣科工信局反饋處理意見建議,縣科工信局形成匯總意見報縣政府,縣政府辦復核后報縣領導審簽,經縣領導審簽同意后以縣政府名義向省級牽頭部門提出終止退出的初步意見。經批準后,企業終止退出試點和壓力測試。
六、強化工作保障落實
(一)落實防控責任。各成員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領導和專人負責,認真做好試點企業和壓力測試企業業務培訓、備案管理、業務審核、日常監管、風險摸排防控等工作,督導企業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及時總結風險防控工作經驗,完善風險防控措施。
(二)加強業務培訓。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科工信局、縣商務局、縣市監局、縣稅務局、椰城海關等成員單位根據職責,積極主動深入企業一線,宣貫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制度試點擴區和壓力測試要求,幫助企業了解政策適用條件和終止退出要求,降低政策適用風險。
(三)強化部門協同。成員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執法互助,利用大數據分析和情報信息等對試點和壓力測試企業及其相關貨物進行事中研判和事后監管或稽查。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縣政府會同縣商務局和縣科工信局負責解釋。實施過程中,如遇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重大調整,方案內容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