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2024年度單戶試點成本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通告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點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下簡稱38號文件)第四條第(一)項和《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2號)第二條、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測算確定部分從事中成藥生產、毛皮加工行業納稅人的2024年農產品耗用率。現將2024年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中成藥生產行業納稅人名單及農產品耗用率(見附件1)、毛皮制品加工行業納稅人名單以及農產品耗用率(見附件2)進行通告。
納稅人應按照38號文件規定,依據本通告的2024年度農產品耗用率,對2023年度已計算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在2024年2月份征期進行申報調整,即通過《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二)第17欄和第13欄做納稅申報調整。若納稅調整結果為負數,稅務軟件系統提示增值稅申報比對異常,主管稅務機關應在金三系統啟動申報比對異常轉辦核查,據實出具核查結論。
稅 屋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