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2024年初中級經濟師考務工作通知發布,報考人員應于9月3日前完成網上注冊,8月27日9時-9月5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9日17時。
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中級經濟考試”)將于11月16日、17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負責。
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初中級經濟考試分2天,上、下午共4個批次實施(附件2)。各級別及專業類別的具體批次劃分和考試時間,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初中級經濟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二、考試大綱
2024年版初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于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
(二)成績滾動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初中級經濟考試在報名中遵循如下規則:
1.應試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須確定唯一的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2.應試人員確定報名參加某個級別和專業的考試后,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3.在一個成績滾動周期內,每名應試人員對應唯一的檔案號。
4.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之前的合格成績滾動期結束。
(2)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
(3)應試人員的專業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系當地考試機構,方能報名參考。
(三)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因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各市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市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各市可引導相關人員先行報名,并按要求及時補充相應材料接受審核。上述報考人員務必于打印準考證前,按照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規定時間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否則將無法正常打印準考證并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將根據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四)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
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 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于9月3日前完成網上注冊,8月27日9時-9月5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9日17時。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或提示所學專業不符的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等四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9月6日前(周六、日除外)到所選報名考區市級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考區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并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4)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原件(攜帶其中一證即可);
(5)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考中級時,報名條件要求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9月9日17時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報考人員繳費前,請務必認真核對個人填報信息,特別是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報考級別和報考科目等關鍵信息,確保準確。
7、打印準考證
11月8日-1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打印時,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階段填報的證件類型進行選擇,否則將影響準考證打印。
四、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允許使用的身份證件、考試用具及作答要求等應試人員須知事項以準考證載明為準。初中級經濟考試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跡的簽字筆;部分運算量較大的專業科目,各地應予配備草稿紙。
(二)考前告知
應當考前告知應試人員的內容或事項主要包括:
1.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規定的有關要求。
2.考試時間、考試時長及作答方式等。具體考試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3.考場封閉要求。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應試人員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試人員可提前交卷。
4. 應試人員應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并盡早就座,以預留充足時間用于簽到、測試考試設備等準備工作。
5.建議應試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6.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
7.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初中級經濟考試用書。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為進一步防范利用手機進行高科技作弊行為,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將個人物品(不含手機)放在指定位置,將手機關機后集中放入監考人員提供的專用信封、手機掛毯或其他專用容器內,隨后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安檢,安檢完成后應試人員入座。全部應試人員入座后,監考人員比對應試人員數量與集中放置手機數量(注意區分一人多部手機情況),對“差額”手機對應應試人員進行重點提醒,請其從身上或個人物品中取出手機并集中放置;對聲稱未攜帶手機應試人員要核實詢問,請此類應試人員簽署未攜帶手機誠信承諾書,并加強考中監督。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主動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收費標準
根據部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初中級經濟考試上機考試費每人每科6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
六、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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