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發布了關于2022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相關人員請認真查看,以下為具體詳情: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我省202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黑財會〔2022〕11號
各市(地)、縣(市)財政局,中、省直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省會計人員知識更新,提升素質能力,根據國家《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和《黑龍江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黑財規審〔2019〕1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我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及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統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二、繼續教育組織管理
省財政廳負責在哈爾濱市(不含所轄縣、市)的中、省直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全省已取得高級、正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
市縣財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繼續教育內容
因國家繼續教育指南暫未出臺,各級財政部門可圍繞會計改革重點,結合本地會計管理工作情況,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行業、崗位特點和實際需求,參照以下內容,分行業、分層次、分類別、有針對性地確定繼續教育內容,按需施教。待國家繼續教育指南出臺后,我省將適時調整。
(一)公需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
(二)專業科目。
企業類:會計準則、準則解釋、可拓展商業報告語言及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會計信息化、內部控制、會計基礎工作等相關制度規范,納稅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特殊行業及特殊業務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等。
行政事業類: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準則制度解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內部控制、成本核算、會計基礎工作等制度規范,特殊行業及特殊業務財務會計管理規定,以及預算、國庫、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等。
其他:會計、財稅、金融法律法規;誠信建設;管理會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國家及黑龍江省地方財政、金融、稅收、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改革方向;初、中、高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疫情防控相關財稅知識等。
四、繼續教育形式和學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按照《辦法》規定的參加繼續教育機構培訓、全國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用人單位組織培訓等八種形式完成年度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應不少于90學分,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學分要求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五、繼續教育登記
繼續教育登記全程網上辦理。按照《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會計人員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及信息采集有關事項的通知》(黑財會〔2019〕11號)要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一)參加財政部門認可的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的繼續教育培訓,由財政部門按照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提供的報備信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未按程序提前向財政部門報備的,財政部門不予辦理登記。
(二)在我省參加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至少通過一科的,財政部門直接為其辦理當年度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三)參加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應登陸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頁面,進入“繼續教育”欄目上傳相應證明材料,向所屬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六、有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市縣財政部門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履行繼續教育管理主體責任,依照《辦法》規定選擇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指導、監督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繼續教育內容和質量,審核確認繼續教育學分并登記;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繼續教育規劃和管理規定,制定實施教學計劃,嚴格培訓管理,保證培訓質量和效果,報備年度培訓情況;各行業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應支持和保障本系統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切實保障其參加繼續教育的權益。
(二)做好培訓防疫。各地、各用人單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繼續教育工作機制,嚴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規定進行,靈活采取網絡培訓、遠程教育、現場培訓等線上線下方式開展繼續教育,切實確保參訓人員健康安全。
(三)主動完成培訓。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主動參加繼續教育,完善知識結構、增強專業能力,積極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要求,提高專業化業務能力。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并及時進行登記。同時,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繼續教育應盡快補學。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