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黑龍江省商務廳關于延續執行我省部分商品儲備企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黑龍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黑龍江省商務廳公告2023年第7號 2023-12-4
按照《關于繼續實施部分國家商品儲備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8號)“承擔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委托商品儲備業務的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明確或者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承儲企業享受有關稅收政策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擔省級糧、食用油儲備業務的企業,是指受省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承擔省級糧、食用油儲備任務,并取得省級財政儲備經費或補貼的省儲備糧管理公司和省級儲備糧、食用油承儲企業。
二、承擔市縣級糧、食用油儲備業務的企業,是指受市(地)、縣(市)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承擔市級或縣級糧、食用油儲備任務,且取得省、市或縣級財政儲備經費或補貼的儲備糧、食用油承儲企業。
三、承擔異地糧、食用油儲備業務的企業,是指受外省(市、縣)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承擔異地代儲糧、食用油業務的我省企業,比照我省糧、食用油儲備企業執行。
四、承擔肉儲備業務的企業,是指受縣級以上政府商務部門委托,承擔肉儲備任務,并取得省、市或縣級財政儲備經費或補貼的儲備肉承儲企業。
五、各級糧食、商務部門應與稅務部門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機制。省糧儲局、省商務廳應于每年年底前將全省現行有效的承儲企業名單轉省稅務局;各級糧食、商務部門應及時梳理本級承儲企業變化情況,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0日內將相關信息傳遞給同級稅務部門。各級糧食、商務部門所傳遞的承儲企業信息應當包括企業名稱、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所在市縣、承儲商品種類和數量、儲備任務起始時間等必要內容。
特此公告。
黑龍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黑龍江省商務廳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