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財會〔2024〕8號
各市(地)財政局:
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4〕8號)要求,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財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的決策部署,規范會計服務市場秩序,深化我省代理記賬行業“放管服”改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切實做好2024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做好2024年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
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后,由原承擔審批職責的財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原則,由審批機關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各市(地)財政局負責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相關工作的組織、情況匯總、分析和報送工作。
各市(地)財政部門應當組織本地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認真做好2024年代理記賬機構(包含注冊地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企業,下同)網上年度備案工作,嚴格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第十六條關于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專職從業人員變動情況的有關規定,督促代理記賬機構按要求及時完成備案,并加強對備案信息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的審核。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理記賬機構和已辦理備案登記的分支機構,以及已注冊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代理記賬機構和分支機構,應當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向財政部門進行年度備案。代理記賬機構和分支機構于2023年12月31日前跨原財政部門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向其遷入地財政部門進行年度備案。
對于代理記賬機構提交的備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財政部門應當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于未按要求進行年度備案的,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對于已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但未能持續符合代理記賬資格條件的,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財政部門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二、進一步加強行業治理
各市(地)財政部門應當深入貫徹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精神,組織落實好《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財會〔2023〕26號),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思維,圍繞“牢基礎、強監管、促發展”三個方面,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持續推動代理記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是推動機構規范執業。通過繼續教育、會議培訓、新聞宣傳等多種方式,推動《代理記賬基礎工作規范(試行)》(財會〔2023〕27號,以下簡稱《工作規范》)有效執行,加強對代理記賬機構內部規范制定執行和執業質量的把控,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將《工作規范》的執行情況作為重點檢查內容,督促和引導代理記賬機構規范承攬和開展業務,有效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
二是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聯合有關監管部門繼續對代理記賬機構無證經營、虛假承諾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具體整治工作通知另行下發),按要求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對違法違規者形成有效震懾。
三是提強監督檢查結果運用,加大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力度,及時對存在未按要求備案、無法取得聯系、拒不整改等行為的代理記賬機構升監督檢查實效。優化完善監督模式,推動日常檢查與專項整治、現場監督與非現場監督、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有機結合。注重凝聚其他監管部門、單位內部機構、行業協會等各方力量,形成監管合力,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進行公示公告,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四是優化政務服務模式。依據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制定本地區辦事指南,統一明確執業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等審批事項,督促指導本地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嚴格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要求履行審批職責。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構建一體化服務平臺、拓寬代理記賬服務領域等方式,支持引導代理記賬行業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三、加強對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監管與指導
各市(地)財政部門應當嚴格按照《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管理辦法》(財會〔2018〕32號)規定,組織本地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認真做好代理記賬行業協會(以下簡稱行業協會)日常備案和2024年度工作報告報送工作,及時掌握行業協會發展動態。各地區依法自發成立的行業協會,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完成注冊登記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備案材料;已經在登記管理機關注冊登記的行業協會,應當在按照有關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內容應當至少包括協會基本信息及變動情況、會員構成及變動情況、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會員服務和自律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創新舉措等。
對于未按規定進行備案或者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行業協會,財政部門應當對其進行約談,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當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對于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存在可疑基本信息或會員機構信息的行業協會,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對其進行核查確認,對確實存在不實信息的行業協會進行約談,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當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在做好行業協會日常監管的同時,應當加強對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引導行業協會做好政策咨詢、法律維權、人員培訓、市場拓展、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會員服務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會員信用管理、內部控制建設、服務質量監督等方面的自律管理功能,運用信用記錄、警示告誡、公開曝光等措施加大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推動提升行業規范化水平,逐步構建行政監管和自律監管有機結合的共治格局。
四、加強對本地區代理記賬管理工作的總結與分析
各市(地)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業發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數據分析,根據2023年開展代理記賬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備案的情況,形成本地區2023年代理記賬行業分析報告,內容應當至少包括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和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基本情況、行業發展趨勢特點、改革舉措、工作成效、行業發展現存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將行業分析報告(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財政廳會計局。 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報送省財政廳。聯系人:省財政廳會計管理局任穎慧、王燕,聯系電話:0451-53678676、0451-53633849,電子郵箱:scztkjj@163.com,郵寄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民益街80號418室。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4年3月28日